房地产不同类型建筑,包括多层和高层,商业和住宅,在人防设计上面积应该怎么算?谁能说得细致点?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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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岩前、计入人防工程建筑面积的范围:
(一)、人防工程承受核爆载或常规武器荷载的围护结构外围水颂慧平投影面积(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计入人防工程建筑面积。
(二)、单层人防工程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单层人防工程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室内地平面至梁底和管底的净高大于2米)也计入人防工程建筑面积。
(三)、多层人防工程的建筑面积按人防工程各层的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四)、阶梯式战时出入口的楼梯间及其至第一道防护密闭门的通道(通道计入的长度上限为10米,不足的按实际计算)计入人防工程建筑面积。
(五)、
坡道式战时出入口的有永久性顶盖部分的计入人防工程建筑面积。(坡道处有永久性顶盖部分全算;起坡点至第一道防护密闭门的通道计入的长度上限为10米,不足的按实际计算)
(六)、人防工程战时使用的楼梯间、通风井、管道(电缆)井等均按工程的自然层计野枣答入人防工程建筑面积。
(七)、人防工程防护单元间设置变形缝、沉降缝的,凡缝宽在300mm以内者,均依其缝宽按自然层计入人防工程建筑面积。
二、不计入人防工程建筑面积的范围:
(一)、人防工程室内地平面至梁底和管底的净高小于2米(含)的部分。
(二)、独立式通风竖井风道、地下室采光井等构筑物。
(三)、仅供平时使用的设备用房。
(四)、宽度大于300mm的变形缝、沉降缝。
(五)、仅供平时使用的出入口及通道。
三、人防工程有效面积、掩蔽面积按照《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2.1.45、2.1.46条定义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