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控股50%以下,但是是实际控制人,母公司的这项长期股权投资是成本法还是权益法核算?

很多上市公司股权比较分散,比如最大股东只占到30%的股份,其余高度分散达不到统一行权可能性,最大股东对其完全控制,这时候只有30%的股份,采用成本法还是权益法核算?权益法的话合并报表怎么编制?
好像华润只占到万科15%的股份,但是是其实际控制人,这种情况20%都不到,是放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吗?还是长期股权投资,是的话是成本法还权益法?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答隐法的区别:
一、适用范围不同:

1.成本法适用的范围(注意变化的部分)

(1)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旧准则不同)

(2)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2.权益法适用的范围

(1)共同控制;(2)重大影响。

两种方法的比较:

成本法注重的是初始投资成本,受资企业的其他变动,投资企业一般不做调整。

权益法注重受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键举液,只要受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变动了,投资企业也随之进行调整。

二、核算不同:

投资单位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稿物投资的账面价值不受被投资单位盈亏和其他权益变动的影响。只有在被投资单位分配现金股利的时候,才确认投资收益。

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受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因为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是需要根据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进行调整的。只要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动,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就要相应的进行调整。所以在被投资单位实现盈利的时候,所有者权益的留存收益增加了,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要调增,确认投资收益,发生亏损时,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被投资单位分配现金股利的时候,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减少了,所以要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确认应收股利。被投资单位其他权益发生变动时,也要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成本法基于控制,权行樱益法基于联营和重大影响,这里是定性原则。给出20%、50%,是为了一般情况,简化理解。像您说的情况,实质上肯定是控制了,虽然持股比例没有达到我们所说的一般标准,但是性质就是控制,所以要用成本法核算。至于具体金额档枣丛计算,就按实际比例计算了。
理论水平不高,我只能这么说,讲得不对,岩世请高手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