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是不属于安全生产事故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公安机关将采取四项措施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是严格营运客车、危险品运输车、货车和校车的安全监管。从严开展营运车辆特别是卧铺客车的安全检验,坚决停运一批不合格的车辆,8月底前对所有营运客车、危险品运输车、货车和校车的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一律不许出站、不许上路、不许营运。省、市、县都要设立举报平台,鼓励和发动群众举报站外揽客、中途上下客等非法营运和违规客车。坚决落实安检措施,杜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站上车。
二是严格高速公路、危险道路等重点路段的通行秩序管理。科学制定勤务方案,确保重点时段、重点路段有人负责、有人巡逻、有人管事。对容易发生事故的险桥险段、坡道弯道、临水临崖路段,以及山区公路、农村道路,要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完善安全防护设施。
三是严格新驾驶人、客货运驾驶人、危险品运输车驾驶人的安全管理。对申请大中型氏枯客车、大型货车等驾驶证的,一律要进行夜慎核则间实际道路考试。落实客货运车辆异地交通违法转递制度并通报安全监管、交通运输部门。
四是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强化岗位责任和交通管理目标考核,严肃惩处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和刑事责任。
参宽棚考资料来源:商丘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道路交通事故能否适用安全生产法
在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是不属于安全生产事故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工作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可以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氏枯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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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案例:安监局错用法律被告。
2010年某月某日,某安监局以某国有控股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37条第2款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对某国有控股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2010年某月某日,某安监局被某国有控股企业推上了法院慎核则的被告席。
某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某法院认为闽A某事故是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调整的范围。某安监局对某国有控股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超越了法定职权,根据《安全生产法》第2条之规定,对某安监局的行政处罚作出了撤销判决。这起行政诉讼案,突显了这样一个事实:国家机关有依法行使行政处罚的权力,也有可能当被告,接受司法审判,并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参考资料来源:商丘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道路交通事故能否适用安全生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