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我16岁的侄女横穿中间有隔离绿化带的马路时,被越野车撞了,导致颅脑损伤,已经昏迷了17天,伤势非常严重,经交警检测,事发时该车子没有什么问题,现在交警认定各付一半责任,请问这个认定是否合理公平?我侄女应该付多少责任?
你侄女横穿公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5条规定,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责任。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行人违反法规,而且机动车必须采取了必要的处置措施,敬滑绝才可以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承担让李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这个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合理公平的,你侄女应当承担50%的赔偿责任。
“第75条 行人横过机动车道,亮姿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既然交警断定是各付一半,那责任就巧铅是确定对半分了,就你侄女的伤势医疗费用和其他所有补偿费用对半分担,车主的部分是先由他的交强险负担碧丛,不足的再有他本人垫付。但责任的另一半只能是您自己承担了。如果对法孝慧好院说,看是否能就你侄女的严重损伤情况叫对方多付点医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