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耀华为什么独吞遗产

侯耀华为什么要争遗产

茵,小他20岁,妥妥的小娇妻,两人婚后没多久就有了小女儿侯懿珊,这次的婚姻给了侯耀文很大的工作动力,他开始早出晚归的演出。

因为女儿比较小,家里没人照顾他们母女俩,所以他便拜托师侄戴志诚帮忙照看妻女。

却不想,戴志诚这照看着照看着就将婶婶变成了自己的女人。

戴志诚的妻子杨蕾表示:“2人在一起起初是有一些苗头的,但转念想想两人之间差着辈呢,最多也就是好感和喜欢。”

虽然她不肯相信丈夫背叛自己,但当到戴志诚提出离婚,将家里所有东西搬走时,她不得不承认这个男人爱上了别人。

这之后,袁茵也同侯耀文提出离婚,半年后和戴志诚喜结连理。

我想,侯耀华是不想让自己的弟弟的遗产便宜了这两人才做出了那样的事情,毕竟侯耀文去世时他的二女儿还没有成年,假如将遗产分给她,最后坐享其成的就是戴志诚和袁茵。

这样看来,侯耀华非要争抢遗产也是事出有因了,弟弟幸幸苦苦赚来的家业岂能轻易便宜了仇人。

虽然侯耀华的方式有些偏激,但我相信,兄弟之间的情分永远是不会变得。

为什么侯耀华可以继承侯耀文的遗产?

侯耀文病逝的第一时间里,侯耀华以最快的速度控制了侯耀文别墅中的所有证件和遗产。

按照法律来说,侯耀文的遗产明显应该由他的两个女儿继承。侯耀文先后结过两次婚。第一任妻子叫做刘彦,是一名舞蹈演员,二人育有一个女儿侯瓒,也就是侯耀文的大女儿,离婚后随母亲一起生活

第二任妻子叫做袁茵,二人育有一个女儿,离婚后也随母亲生活,侯耀文去世之时小女儿还未成年。

侯耀华作为侯耀文的二哥,本没有继承遗产的资格。可是,侯耀文去世之后,葬礼相关事宜均有二哥侯耀华安排处理。也正是这段时间内,侯耀文别墅内的古玩字画、名贵珠宝都被搬走。只留下一个还没有还完房贷的别墅。

根本就在于侯家有一项家规:亲人去世,其财产一年后才能分割。所以身为二哥的侯耀华认为自己身为长辈,理应替侯耀文保管他的全部财产,这才有了侯耀华继承侯耀文遗产这一事。

1、侯耀华一直手握侯耀文遗产,但在他持有遗产期间:侯耀文别墅里的东西都搬空了;侯耀文身前的衣服都被人拿走了;据说还有一箱值钱的文物字画也不知所踪;最后德云社60来万的份子钱也没了。

2、侯耀华的种种做法让侯耀文的长女侯瓒认为他想要侵吞遗产。于是在2009年,侯耀文的长女侯瓒和其妹妹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侯耀华返还并赔偿相应的遗产。

3、对于侯耀华手中的遗产,按照侯耀华的说法:钱已经用于修建墓地、葬礼以及偿还侯耀文生前的债务。并且由于钱不够,侯耀华还自己倒贴了不少钱。所以侯瓒及其妹妹对于这笔钱也就不再主张返还。至于侯耀文剩下的遗物,经过法院清点,姐妹俩已经分割完毕。

法律上兄弟之间存在血缘关系,且侯耀华声称侄女尚小,身后还有弟弟的两任前妻与现任女友,暂时由他出手“守护”弟弟遗产,就成了一件理所应当的事。

侯耀文猝死后,女儿侯瓒去父亲住房内,竟发现所有的家具摆设连同灯具装饰全被拆除。侯耀文的房子当时仍有贷款未偿清,如果日后银行要没收,那欠款也由子女偿还,与侯耀华本人无关......所以侯耀华之前声称的“暂为代管兄弟财产”就有点霸占的味道了。

当然也有人说侯耀华是出于最人道的观点来保护侯耀文的遗产。他并非针对两个侄女,只是想防护侯耀文的前妻们。作为兄长,对“背叛”弟弟的女人自然“恨之入骨”。所以就产生了“霸占欲望”,防止财产落入他人之手。

侯耀华作为侯耀文的二哥,在侯耀文有女儿的情况下,并没有资格继承遗产。 侯耀文因病突然逝世,没有留下遗嘱。两个女儿同父异母,一名已经成年,另一名未成年,由其母亲抚养。 作为二大爷,协助帮忙 甚至主持葬礼都是应该的。但是侯二可不仅仅是帮忙了,而是一群人直接把侯耀文别墅搬空了。

按郭德纲所见,侯耀文的衣服都被乱七八糟的人拿走穿上了。另外侯耀文有一后备箱非常值钱的文物字画,也不知所踪。连德云社给的六十万份子钱也没了(后来侯耀华出面解释说德云社给俩孩子的60万份子钱应该属于所有侯氏家族)。 最后俩孩子得到的是一座空别墅(因为鸡贼们搬不走所以剩下了)和高额贷(欠)款。

可以说侯二等人简直就是直接把弟弟的家产瓜分了。也因此让郭德纲等侯耀文的徒弟极为不满。最后导致双方口水仗。 后来侯二被侄女告上法庭,目前已经和解。但是侯二和郭德纲的梁子结下了,后面侯二不停的找郭德纲的茬。拿走弟弟的家产不够,还要把弟弟的徒弟也赶出师门(当然他没有这个资格)

其实这当中最应该受益的人是和侯耀文生活了好几年的那个舞蹈演员,两个人是事实上的夫妻,但是由于没有登记,遗产没有她的份,我相信如果侯耀文有机会立遗嘱的话,最大份额应该给她。但是她竟然没有主张遗产,在安顿好侯耀文的后事之后悄然离去,是个真正有情义的女人。

因为侯耀文生前没有立遗嘱,而且两个女儿都是已经离婚的母亲抚养,平时跟父亲来往不多。

侯耀文遗产案是什么结果?

经昌平法院调解,侯耀文玫瑰园别墅欠贷案达成和解协议。

1.侯家姐妹偿还中国银行昌平支行欠款等超过330万元。

2.侯耀文在玫瑰园的别墅退还玫瑰园公司。

3.待售出该房后原购房款将退给侯家姐妹。

扩展资料:

侯耀文遗产案

1.2007年6月23日,侯耀文先生因突发心脏病猝然离世,由于生前并未订立遗嘱,家人因财产分配问题产生分歧。

2.2009年2月17日,侯耀文先生的长女侯瓒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依法分割其父名下财产。至2010年8月20日,历时一年零六个月,最终以和解方式结案。

3.侯瓒和妹妹妞妞一起将侯耀华、牛成志、郭晓小夫妻告上法庭,理由是牛成志擅自取走其父多笔存款;郭晓小夫妻则拉走玫瑰园别墅的所有物品;侯耀华控制了玫瑰园所有遗产和证件。

4.遗产纠纷,使得侯耀文去世两年也未能入土为安。侯家的遗产纠纷甚至闹上了法庭——侯耀文两个女儿将伯父侯耀华等四人告上法庭,称其侵占父亲遗产。北京西城法院已受理此案,该案于2009年7月30日开庭审理。

具体可参考:侯耀文遗产案-百度百科

2010年8月20日,双方同意凡是本案所涉事实双方不再具有权利和义务的纠纷,就安葬、遗产处理等问题,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最终以和解方式结案 。

2007年6月,侯耀文突发心脏病猝死,由于生前并未订立遗嘱,自2007年7月出殡火化后,因亲属之间的遗产分配问题,直至2011年3月23日,去世近4年的侯耀文终于得以下葬。侯耀文长女侯瓒称,父亲去世后,所谓的遗产,自己仅见到一部车和一处含有欠贷的房产(玫瑰园别墅),对于父亲遗产究竟有多少她并不清楚。2009年侯耀文两个女儿将伯父侯耀华、牛成志、郭晓小夫妻等四人告上法庭,称其侵占父亲遗产。

侯耀文遗产涉及的问题是现代亲情关系和金钱纠葛的难题,还有传统子女观念对现代子女同等继承权的挑战。

近日,侯耀文大女儿侯瓒的代理律师陈旭证实,经昌平法院调解,侯耀文玫瑰园别墅欠贷案达成和解协议。侯家姐妹偿还中国银行昌平支行欠款等超过330万元,侯耀文在玫瑰园的别墅退还玫瑰园公司,待售出该房后原购房款将退给侯家姐妹。这个引世人注目的案子肯定要有个结果,这个结果表面上看是以和解协议出现的平手,即没有胜家和败家,可实际上,最大的胜家是侯耀华。一是法律没有对侯耀华侵蚀侯耀文存款做出任何判罚。在侯耀文举丧期间,侯耀华支使侯耀文的徒弟牛成志取走侯耀文的120万存款还账,据说还的是两徒弟的欠账,还有就是因无法履约,还广告公司的违约款。且不说这里有没有诈,有两个问题就解释不通:一是既然都是徒弟,怎么会在师父猝死了第一时间里摧账?别说是师徒关系了,就是一般债主也不会赶在发丧期间摧还欠款的。而且做为徒弟,如果有德,应该放弃债权,或者部分放弃,自己有师父教给的本事,可以再挣,可师父两个弱女怎么挣?要知道她们还有师父留下的房贷三百万要还那!这里不是侯耀华的故意,就是徒弟们的缺德。法院为什么不去追究?还广告公司违约欠款也是这个道理,一般来讲,不管是什么商业契约,违约条款一般是给商业违信准备的,对于对方猝死等天灾人祸造成的违约,签约合作一方一般是不作追究的,只要自己不受损失就可以了,人猝死了还要罚人家款,这种缺德事,哪个正派的公司也不会干。再说,就是要,也未必非要的那么急,中国人的道德底线是讲究不落井下石。所以,这里应该有什么名堂,可没有得到追究。也就是说,父亲留给女儿最大一笔存款,就这么给弄没了,侯瓒姐妹在状诉中要求侯耀华、牛成志连带返还从银行取走的128万余元的要求并没有得到满足;而主事的侯耀华也没有得到法律惩处,他当然是胜家了。二是对侯耀华支使徒弟腾空瑰玫园,造成侯耀文遗产和财物的严重流失和破坏一事没有进行追究。侯耀文的别墅相当大,估计从装修到家俱布置怎么也得百八十万,更重要是侯耀文生前喜欢收藏,他有相当大的一部分钱财都转化为收藏了,可能收藏中有假膺,可不可能全是假的,就是假的也有一定价值,可这么一搬全没了。郭德纲曾在博客上质问遗产去向——“那些珠宝名表田黄石羊脂玉哪去了?那些饰品家具字画藏品哪去了?那些服装改了尺寸后谁穿去了?”听说,边灯具装饰都洗劫一空,厨房都给给拆没了,搬空的别墅如同毛坯房一样破烂,破坏的如此彻底,就是不想让房卖出好价钱。在法制社会这么干是严重违法的,郭德纲不止一次提出愿意当场给师父女儿作证,可侯耀华成功地排除了郭德纲界入此案,并让法律没有进行追究,造成侯瓒姐妹在状诉中要求侯耀华、郭晓小夫妇返还侵占的遗产(罗列出部分物品清单)没有得到满足。他当然是个大胜家了。三是侯耀华为什么这么干?我想,他也未必是针对侄女们的,他很可能是针对两侄女身后的两个侯耀文的前妻的。做为侯家的兄长,他对背叛自己弟弟的女人恨之入骨,他不能让她们捞上侯家任何好处。这是唯一解释侯耀华侵蚀弟弟财产的动机起因的。可以说,这个动机也不是没有一点道义含量,可实际他这一做,倒霉的是弟弟的亲骨肉——两个侄女,而且是严重违法的。可侯耀华老谋深算,做事老道,又有名人地位,法院取证困难,只能以调结方式结束此案。实际此案以调解方式结束,等于就是侯耀华深藏不露的心机履行成功了。四是侯耀华没有对此案进行过任何道歉,两个侄女虽然状告了他,可并没侵害到他做伯父的尊严,特别是他将给侯瓒买的马六后来说成是郭晓小的付的钱,郭晓小起诉侯瓒还钱,实际是以攻为守,逼的侄女给自己说软话,并且成为导致此案和解的原因之一。没有社会阅历的侄女怎么可能斗的过年过花甲的大伯,甚至连要求侯耀华、郭晓小夫妇返还侵占侯耀文葬礼上收取的礼金30万和其徒弟为他购买墓地的赠款约30万也没有得到支持,法律也没给侯耀华造成任何难堪和损失,却逼迫两侄女同意和解,放弃所有诉讼要求,他侯耀华当然是胜家了。侯耀文生前的财富号称七千万,就是缩水十倍也应该有个七八百万,如果侯耀华不插手祸害,侯耀文两个女儿可以用遗产还清银行房贷,并且还有一定继承,玫瑰园可以完整的保住,按中国房地产升值的趋势算,这里的利益相当大,可现在留给两个弱女的是三百万欠账,还有就是一个破玫瑰园,玫瑰园如果再卖不出什么好价钱,两个弱女亏吃大发了。所以,此案给我们留下的遗憾是法律没有做到最后的公正,没有保护住弱势原告的合法权益,让人比较失望。不过,如果侯耀华以后,对两个侄女今后还是能尽大伯的责任,确保弟弟的两亲女儿生活无忧,人生有靠,我们倒也不能多说什么,家事是最难说清楚的,往往需要几十年检验才能知道对错是非。我们只是做为旁观者,对弱女吃亏表示一下惋惜而已,人家是血缘亲戚,愿意和解,我们说的太多着人讨厌,话到此打住。

该案历经一年多的诉讼之后,最终以双方和解告终。

2007年6月,侯耀文突发心脏病猝死,由于生前并未订立遗嘱,自2007年7月出殡火化后,因亲属之间的遗产分配问题,直至2011年3月23日,去世近4年的侯耀文终于得以下葬。侯耀文长女侯瓒称,父亲去世后,所谓的遗产,自己仅见到一部车和一处含有欠贷的房产(玫瑰园别墅),对于父亲遗产究竟有多少她并不清楚。2009年侯耀文两个女儿将伯父侯耀华、牛成志、郭晓小夫妻等四人告上法庭,称其侵占父亲遗产。

具体可参考:

http://www.baike.com/wiki/%E4%BE%AF%E8%80%80%E6%96%87%E9%81%97%E4%BA%A7%E6%A1%88

侯耀文遗产案到底结局如何

侯耀华有不缺钱为什么还想分到侯耀文的遗产啊?

把财产分给侯耀文的女儿,以后这个钱就不是候家的了,留给他还是候家的。

传统观念影响吧,但是也不能太过啊,起码让人家过上富裕日子

人的欲望是不能满足的,李嘉诚更富了,他还是在挣钱啊…

主要是侯耀文的财产太多,太诱人了。

再有就是侯耀华的人品问题了,!

要么是想要更多的钱,要么就是不真有钱,也可能是有别的想法。

人心不足蛇吞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