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出生公证书啊

以前的出生证没了, 我91年生的, 我随便做市内的公证处吗, 要带什么具体材料啊。
没有出生证也可以进行公证,手续较为繁琐

出生证公证材料准备:

1、申请人的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集体户籍的申请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3、申请人的父母亲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婚姻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等),如父母亲有去世的情况需提供死亡证明;

4、申请人的出生证明材料,任选其一:

①由户籍地派出所或人事档案存放单位渗孙出具的出生证明信

②原出知隐生公证书

③《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

④《独生子女证》+父母结婚证

⑤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成员关丛猛链系证明(或常住人口基本信息表)或人事档案+父母亲结婚证

⑥亲子鉴定报告

▲年纪较大的申请人,没有出生证,没有独生子女证,又是从外地迁入本地没有户籍信息,出生证明可由以下代替:

①原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开完证明到派出所盖章确认;

②调取原籍户籍底档;

③本人和父母的人事档案。

5、加贴照片:美国、法国、泰国、哥伦比亚国家需提供当事人个人2寸近照;

6、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 身份证件;

 出生公证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1、申请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国内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在国外的,应提供护照(出境日期汪肢缺及有效签证);申请人是港、澳、台居民的,提供身份证、通行证困辩、回乡证、台胞证;

2、申请人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

3、申请人的医院出生证明,如申请人没有出生证明,可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派出所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出生证明。

办理出生公证的程序

1、申请。申请是指当事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办理公证的请求。

2、受理。受理是指公饥姿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初步作出接受办理的决定。

3、审查。审查是整个公证程序中最重要的环节,是决定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的关键。

4、取公证书。公证处出具公证书。

5、交费。公证费是指国家公证机关在行使公证职能过程中,依法定标准向申请公证当事人征收的有关费用,它是国家司法规费的一种。公证处出具公证书后,应按照司法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核定的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

需注意的是,如果该公证文书用于国外,根据不同的国家要求,以及使用目的不同,还应送到我国外交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外事办公室和有关国家驻我国大使馆、领事馆进行认证,才能在国外使用。文书使用国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协议免除领事认证的除外。


  出生公证,是指具有涉外公证业务权的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当事人出生的法律事实给予证明的活动。出生公证主要用于当事人办理移民、出国求学、谋职、继承财产、办理入籍手续等,是出国人员必备的公证书。
  当事人办理出生公证,应向其住所地或出生地的涉外公证处申请。已在国外的当事人,应向其在华最后住所地公证处提出申请。
  [1]当事人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出生证或医院根据出生档案记载出具的证明。
  3.当事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的出生情况证明。待业或辞职的或无业的,由其档案保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在校缓含扒学生,由其所在学校出具证明。
  4.一式2-3份的近期正面免冠照片。
  办理出生公证时应注意的事项:
  1.公证书中的当事人姓名要真实,有特殊要求的扰昌,必须认真审查核实后再予证明。当事人的姓名一律采用简化字。在外文译文中,要使用汉语拼音。为便于当事人使用公证书,对有曾用名的,经有效证明,应在公证书上同时证明。
  2.公证书中当事人的出生日期,是公证证明的核心内容之一,务必准确、真实,并有确凿的证据。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没有身份证以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为准,无上述证明,参照其他证明(如档案、护照等),一律采用公历,公证当事人另有要求的,可在括号内注明农历出生日期。
  3.公证书中当事人的出生地点应明确、具体,地名应写全称。出生地址应写到市、县,根据使用地(国家)要求,也可写到乡、村或城镇街道。如果当事人出生时的地名已改变,应在现在地名后括号内,写明原地名全称。
  4.出生证明当事人父母要写明生父母的姓名,如父母死亡的,要加括号注明,如当事人已被他人收养,应注明养父母姓名,对非婚生子女的出生公证书,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不写生父姓名。
  5.当事人所提供身份证与境外证件上(如护照、通行证等)日期不一致,而提出更改的,如确属原发证机关工作失误造成不一致,当事人需到发证机关要求更正,然后给予公证。如公证当事人当时为了出国而谎报年龄,查清楚后应按真实年龄给予公证。
  6.已在国外的当事人申请办理出生公证书,公证处经调查,未找到任何线索的,可为当事老慧人出具"查无档案记载公证书"。在美国等国家,此公证书可做为次要证据使用。
  7.公证处只能为在我国出生的我国公民或外国人办理出生公证书。在国外出生的人,如需要此类证明的,应在当地有关机关取得出生证明。
办理出生公证书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的身份证扫描件、
2、申请人的户口簿扫描件;
3、申请人的父母亲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婚姻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等)笑没茄,如父母亲有去世的情况需提供死亡证明;
4、申请人的出生证明材料:
①由户籍地派出所或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出具的出生证明信
②原出生公证书
③《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察禅
④《独生子女证》+父母结婚证
⑤派出碰察所出具的户籍成员关系证明(或常住人口基本信息表)或人事档案+父母亲结婚证
⑥亲子鉴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