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出差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工伤保险,商业保险,事故责任方怎么赔付?

员工在出差途中,在高速上发生连环交通事故,当场死亡,经过交警部门勘测,后车负主要责任。该员工已缴纳工伤保险,车辆购买有乘客人员商业保险,我想咨询下工伤保险,商业保险,事故责任方怎么赔付?是否可以同时单独索赔?谢谢!
该员工乘坐的公司车辆,不是司机。
工伤保险、乘客商业保险以及事故责任方赔付可以同时进行,也可以对事故责任方进行单独索赔。因为乘客工伤死亡,悔敬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比较容易处理,事故责任方的赔世前尺偿如搜高果需要诉讼解决,时间可能要长一些。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一款(五)项之规定,属于工伤。申请工伤认定,根据规定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差隐三)在工作时虚锋厅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基仿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