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做帐一定要附购销合同吗?


可以不附购销合同。

财务做账可以不附购销合同,但要把与这项业务相关的发票、入库单(或出库单)、支票存根(或汇款单)、存款进账单作为原始凭证入账。

合同一定需要盖章,可以不使用原搭族件,传真件复印件也可以,但是一定要在上面盖上红色的公章。已经有发票来往的企业,但是没有合同的,需要补充合同,合同一样要盖公章。购销合同印花税计征是按发票金额来计算,而不是按照合同本身金额来进行计提缴纳的。

扩展资料:

购销合同是买卖合同的变化形式,它同买卖合同的要求基本上是一致的。主要是指供方(卖方)同需方(买方)根据协商一致的意见,由供方将一产品交付给需方,需方接受产品并按规定支付价款的协议。

一、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等具体内容注意事项

1、名称要正确填写,不要写习惯名或自命名。

2、凡使用品牌、商标的产品,应特别注明品牌、商标和生产厂家。

3、规格型号,参考相应的物资目录、设备目录。

4、产品数量和计量方法,按国家或主管部门规定的计量方法执行;没有规定的,按双方商定的计量方法执行。

5、价格、金额,除国家规定必须执行国家定价的以外,由当事人协商议定。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付期世让限内国家价格调整时,按交付时的价格计价。

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格执行。逾期提贷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格执行。

6、供货期限,可以合同约定。一般来讲,提货的以乙方通知提货日期为准(应给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代办托运的以货交承运人为交货日期,送知返弊货的以送达目的地为准。

7、可以约定分批交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购销合同


财务做账可以不附购销合同。

(1)根据总账科目余额填列。可直接根据有关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应收票据)有些则需根据几个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计算填列,如“货币资金”,需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三个科目的期末余额的合计数填列。

(2)根据明细账科目余额计算填列。如“应付账款”,需根据“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计算填列。

(3)根袭桥岩据总科目和明细科目余额分析计算填列。如“长期借款”,需根据“长期借款”总账科目余额扣除“长期借款”消坦明细科目中将在一年内到期限的长期借款部分拍御分析计算填列。

扩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是每个月都要申报的,财务是根据公司的工资单来进行申报的,需要有员工的身份证号码、性别、工资金额和本人签收的亲笔签字,工资单上还需要敲上公司的公章。

国家对个人工资的扣除额是3500元,超过3500元就要交税,具体的税率可以在网上查到的。如果公司没有工资单的话就是零申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做账


财务做账可以不附购销合同,但要把与这项业务相关的发票、入库单(或出库单)、支票存根(或汇款单)、存款进账单作为原始凭证入账。

做账流程:

1、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2、根据记账凭证编制科目汇总表。

3、根据记账凭证和科目汇总表登记会计账簿(包括总账和明细账)。

4、根据会计账簿(主要是总账)编制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5、根据会计报表编制纳税申报表。

6、年终结转损益(也可以逐月结转损益)。

7、编制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8、根据年度会计报表编制所得税年报和其他各税种的汇算清缴自查表。

扩展资料:

凭证管理

1、月末结转

一个会计期间结束后,本模块将把损益表科目余额自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贷方当中,生成相应的会计凭证,同时处理该凭证登账业务野悉薯,系统设置了三项结转方式,用户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对结转方式的增加与修改。

2、期末结账

到期末将所有的会计核算科目的借贷方累计发生额及多栏帐明细科目累计发生额进行结转,并作为期初数参加下一会计期间的核算。系统提供反结账的功能键:对已结账的会计期间凭证进行修改时,要进行反结账后才可修改。

3、凭证查找

根据财务业务的特点,系统设置了凭证查找功能,并提供了多条查找条件供用户选择,既方便了用户,又提高了查找速度。设置的查询条件有:按凭证日期,凭证编号,会计科目,科目代码,摘要等条件进行查询。

4、凭证查看

用户可从中查看凭证的汇总表,也可根据未审核或未登帐的凭证列表,进而检查凭证。

5、凭证向导中个体业陆配主的颂者账目管理

根据国家财政制度,个体企业建账的需要,系统提供对应的模块,方便个体业主的财务建账与制表。业主只需输入收支金额,系统即可自动生成凭证,账簿与报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做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财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财务做账可以不附购销合同,但要把与这项业务相关的发票、入库单(或出库单)、支票存根(或汇款单)、存款进账单作为原始凭证入账。
  根据《经济合同法》第九条和《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签订购销合同应有以下内容:

  1、产品的名称必须明确,使用地区习惯名称时,双方要意见一致。

  2、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要清楚准确,对有的产品,在签订合同时,可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明确规定合理耗损,超欠幅度和正负尾差等。

  3、产品的种类、等级和质量宴哪,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对某些干、鲜、活产品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疫后方可交易。

  4、产品的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专业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由承运方与托运方协商确定,包装物的供应由双方当事人商定。5、产品的价格,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签订。国家允许自主定价或议价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议定。

  6、交货期限和地点,要根据产品的生产周期、收获季节、交换能力明确规定。特别是对易霉烂变质、易碎产品及鲜活产品,供需双方则更要有明确的规定,可协商推迟或提前交货日期。

  7、交(提)货方式,可由双方当事人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8、交(提)货日期的计算。凡送货和代运的,枝祥备以发货时运输部门邮戳记准;实行提货的,以供方通知的提货日期为限。

  9、要明确规定贷款的结算方猛毁式和时间。

  10、要对产品验收的地点及办法做出明确的规定。

  11、违约责任的规定要明确,发生违约时处理。

  12、还要有当事人协商同意的其它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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