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奇闻 “本官判它宫刑”

    明朝天启年间,朝中一位御史为官正派,被魏忠贤的宦党所排斥。

    一天,魏忠贤手下的一名太监欲取笑这位御史,便抓来一只老鼠前去告状。声言:“此鼠咬毁我衣物,特缚来请御史判罪。”御史略加沉思后,判曰:“此鼠若判笞杖放逐则太轻,若判绞刑凌迟则太重,本官决定判它宫刑。”

    太监本欲戏弄御史,反被御史所讥讽,他在无可奈何之中,只有叹服御史的机智,自愧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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