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今年劳动法出来,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务派遣也不能同工同酬

劳务派遣说白了就是临时工,临时工拿着是有编制的正式工几分之一的工资,活却是正式工的好几倍,看着正式工出去荡马路迟到早退不来,自己呢只有听骂声做多活。没有年休没有工会没有公积金。直接一句如果用工单位中没有与被派遣劳动者同类岗位的,则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来确定。你这岗位的都是劳务派遣工,自己和自己比有什么同工同酬。
  在劳务派遣中如果劳动者的工作量一样而工酬不同的话,可以先和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以下为法律依据:
根据《核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改明键工同酬”。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龄、民族、区域等差别,只要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就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槐团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公务员最大,有十三薪,车补,然后事业编,然后合同工,最后派遣工,就算你派遣工做到死,一人干3个人的活,也没用,困告同工同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下,永远不可能实现,编制内的高高在上悔尺慧,说派遣工碧答做死都是应该的,因为编制他们考上的就应该做大爷,刷新我的三观
劳动法就不能取消劳务派遗工吗?人为的降低人格,临时性,辅助行亏拿档搭性,替代性三性也能根据实际情况签合空睁同的吧。
不公平呀,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