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转让股票取得收入缴不缴营业税


  答:对股票转让,金融保险业与其他企业实行不同的政策,金融保险业政策如下: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没孝税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2]9号规定:   第三条:金融保险业纳税人是指:   (一)银行:包括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   (二)信用合作社。   (三)证券公司。   (四)金融租赁公司、证券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樱陵   (五)保险公司。   (六)其他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且经营金融保险业务的机构等。   第十四条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股票、债券、外汇、其他四大类来划分。同一大类不同品种金融商品买卖出现的正负差,在同一个纳税期内可以相抵,相抵后仍出现负差的,可结转下一个纳税期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定按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法进行核算,选定后一年内不得变更。   (一)股票转让   营业额为买卖股票的价差收入,即营业额=卖出价-买入价。股票买入价是指购进原价,不得包括购进股票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和税枯颂稿金。卖出价是指卖出原价,不得扣除卖出过程中支付的任何费用和税金。   2、其他企业:   目前税法没有规定要对企业的股票转让收益征收营业税的政策。   相关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第二条规定: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