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村合作医疗跨地区怎么报销?

我之前一直在洛阳办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去年结婚到了周口,没赶上办2012年周口这边的合作医疗,新参与的合作医疗要到2013年元旦以后才生效。现在怀孕,12月之前要在周口这边生产。关于生产医疗报销的问题,周口这边的医院给的答复是他们医院出具完整手续,我本人拿着相关手续发票到洛阳那边报销;洛阳那边给答复是我本人拿着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本到生产的医院直接报销。
现在我的疑惑是:省内跨地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究竟怎样报销?
我们老家的:河南 《南阳市宛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本
第三页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补助须知” 中
第六条碧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在外出差、打工等因病住院,必须在当地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就诊(有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必须在定点机构就诊),并在10日内与区合管办联系,予以登记,出院后半年内凭本证、身份证、诊断证明、住院费清单、票据、病理复印件等笑慧渣有效证件到区合管办办理登记补助手续。
所以请先查看你的医疗本是否有这条(一搬前两页有所在地农合办电话),咨询需要就诊的医院和碰悄区合管办,应该能部分报销的。
只要带上医疗本及户口本,到医院立马可以报销费用
必须是两边的参合手续都要齐全,一般在户口所在地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