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一般纳税企业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2011年4月2日,该企业销售一批产品。按价目表标明的价格计算,金额为1 000 000元(不含税)。由于销量大,按规定给予购货方的
商业折扣,同时规定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计算现金折扣时不包括增值税。假设已经符合收入确认条件,该批产品的成本为700 000元。购货方于2011年4月19日支付了货款。
2011年4月2日,该企业“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为( )元。
A.1 170 000
B.1 053 000
C.1 042 470
D.729 729
该企业4月2日应确认的收入为1 000 000×(1-10%)=900 000(元),应交的增值税额=900 000X17%=153 000(元),所以,该企业“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900 000+153 000=1 053 000(元).为什么 要有1 000 000×(1-10%)=900 000(元),不是100万吗还有为什么要减去10%
折扣分现金折扣和商业折扣。如果是商业折扣,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
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如果是现金折扣,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而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的财务费用,也就是说,该折扣部分,需交增值税。
凭证应该是销售时
2011年4月2日发出产品时,确认收入:借:应收账款1 053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00 000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153 000
2011年4月19日收到货款时:借:
银行存款:1 044 000
财务费用:9 000
贷:应收账款:1 053 000 其中的9000是现金折扣。
为什么 要有1 000 000×(1-10%)=900 000(元),不是100万吗还有为什么要减去10%——这10%是按规定给予购货方的商业折扣。
你的题里给本就没说这个10%,只是说了“由于销量大,按规定给予购货方的商业折扣,同时规定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
这样的题,误人子弟啊。
您好,商业折扣可以在销售额中直接扣减后作为计算增值税的依据,同时,商业折扣销售方是不作为应收账款的,所以应减去。
不过,您提供的题目中未显示商业折扣率是多少。
楼主您好~
这10%是推理来说应该是 商业折扣。
但是你打出来的题里却没有说明这个条件,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按理说题中说了按规定给予对方商业折扣,但是商业折扣的折扣多少,题中并没有给出。
希望能多少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