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相关情况说明: 1、 该厂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

2、 该厂全年营业收入950万元,预缴企业所得税28.8万元,该厂无以前年度亏损。假定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年利率为7%。
二、企业相关账户资料如下:
1、企业全年产品销售收入为950万元,全年产品销售成本共728.45万元;各种销售产品税金及附加为7.65万元;
2、本年投资收益为4万元,均为国库券利息收入;全年取得财政各种补贴收入10万元。
3、企业全年发生的各种期间费用共107.9万元。
4、企业发生各种成本、费用等支出的明细如下:
工资薪金为40万元;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共7万元;固定资产折旧费共12万元;利息净支出为10万元;业务招待费共7.2万元,房产税1.8万元;全年计提坏账准备金8.5万元;职工劳动保护费1.15万元;全年各种捐赠支出为8万元(向国家希望工程捐款8万元,其中6万元通过希望工程基金会捐赠,2万元直接捐赠给某贫困地区);差旅费用1万元;会议费共2万元;财务费用账户中利息支出金额10万元,其中5万为本企业发生的年利率为10%的应付债券利息支出。销售产品过程中共发生运输保险等费用12.4万元;除此之外,在期间费用中还列支各种其他费用项目共4.5万元(因排污处理不合规定,被环保部门处以罚款4.5万元)。
5、 应收账款账户年末余额70万元,坏账准备账户年末贷方余额为0.85万元
三、要求:
1、根据上述资料,正确计算企业2006年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税额,汇算清缴应补(退)税额
你好,
很高兴为你回答问题!
我大体算了一下,由于你题中的数据有出入,数字之间不相符,所以可能计算出来的结果与你手头上的答案中的数字有所差别的。但是做这类题,方法才是更重要的。

解析:
1、企业的营业收入950万元,应当计入到应纳税所得额中,销售成本728.45万元,可以据实在税前扣除,各种销售税金7.65万元,也可以税前扣除的。
2、国债收入4万元,为免税收入;财政补贴收入为不征税收入,均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
3、各种期间费用107.9万元中,符合税法规定的可以税前扣除,所以对此数字应当进行调整确定。
4、各项成本费用的调整情况:
工资薪金,可以如实扣除,故不作调整;
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职工薪金的(14%+2.5+2%)=18.5%的部分,允许税前扣除,扣除限额=40×18.5%=7.4万元,未超过,不作调整。
固定资产折旧费符合税法规老神滚定,不作调整。
利息净支出符合税法规定,不作调整。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计算:
发生额的60%=7.2×60%=4.32万元,营业收入的5‰=4.75万元,
则,可以税前扣除限额为4.32万元,应当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2-4.32=2.88万元。
房产瞎悔税可全额税前扣除,不作调整。
坏账准备,不符合税法规定,不得税前扣除,全额调增,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5万元
劳动保护费符合规定,不作调整;
捐赠支出中,直接捐赠给贫困地区的2万元不符合规定,不得税前扣除,应不调增。
差旅费、会计费全额可以税前扣除,不作调整。
财务费用中利率为10%的利息费用5万元,准予扣除额=5÷10%×7%=3.5万元,则应调增5-3.5=1.5万元;
销售费用符合规定,不作调整。
其他费用的罚款4.5万元,不得税前扣除,应调增4.5万元。
5、根据坏账准备的最后余额,可知,原计提的坏账准备实际发生额=8.5-0.85=7.65万元,准予扣除,则再应调减7.65万元。
则:2006年的侍余应纳税所得额=950-728.45-7.65-107.9+2.88+8.5+2+1.5+4.5-7.65=117.73万元
故:应纳所得税=117.73×25%=29.4325万元
汇算清缴应补税额=29.4325-28.8=0.63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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