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法律关系中的当事人及其相互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什么?


信用证是出于交易安全考虑而由银行做担保的一种和支付方式,其中具有直接关系的当事人为:开证山雀申请人(买方)---开证行(买方所在地)-----受益人(卖方)-----通知行(议付行、保兑行),还有一桥则个附加当事人:承运人(交货、交单)、保险人。
申请人与受益人直接是基础法律关敏唯棚系,比如买卖合同;申请人与开证行、受益人与议付行均是委托关系;开证行与议付行、保兑行之间应为债权关系;承运人与买方、买方之间的关系由交易方式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