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与行政法的关系是什么?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任何法律与之抵触,均示为无效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自纤轮然人、法人、其他组毁橘信织)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是国家重要的部门法之一,是调整行政关系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的法 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或者说是调整因行政主体行使其职伍友权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 范和原则的总称
民法与行政法所处范围不同~
宪法的核心在于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所以宪法规范主要有两部分,其一为国家权力的划分和国家机燃歼构的设置,其二为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对于国家权力的限制,主要是对行政权力的限制,对于司法权力和立法权利而言,他们对于公民的侵害不是直接的,其危害程度也不如行政权力那么广泛的深入。因此限制州御行政权力是限制国家权力的核心。除此之外,现代国家承担着大量的社会服务义务,而这些义务的履行也是通过行政机关达成的。
而行政法正是限制和规范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行政法通过对行政权力的限制防止行政机关侵害公民利益,同样行政法通过对行政权力的规范保证行政机关履行服务社会、管理社会的职责。
因此,宪法规范的内容(限制国册段岩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很大程度上是由行政法进一步具体规范的。因此有人认为行政法是宪法的具体化,或者说行政法是活的宪法。
宪法和行政法之间是上位法和下位法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