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进员工不签订劳动合同,先签一个月试用期协议,待一个月满,觉得该员工可以再签订合同。可以吗?


实际操作可以。
但这一个月试用期的合同,即为劳动合同。试用期的约定不成立。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激皮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洞岩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明颤差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应当签正式的劳动合同,也许公司是想考虑成本的问题,或者是其他的原因。一般正规的公司的做法是要签正式的劳动合同。希望能帮到你!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正式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当然可以,要不你以为呢
一个月的时间不长,不访尝试一下。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