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军事知识 元朝军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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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都有哪些军事装备

枪、扑把等长杆兵器蒙古人的长矛,往往在铁颈上有一个钩,便于把对手从马上拉下来,也就是中国传统的单钩或双钩枪。扑把当即后代的镗把类武器。此外,长兵器还有长柄刀、铁棒、长把骨朵等。

元朝的军事

元代军队包括蒙古军、探马赤军、汉军、新附军等。在漠北草原的蒙古人,仍过着兵民合一的游牧生活,战时出军,平时便屯聚牧养。在汉地,元朝军士的来源采取从固定的军户中签发的办法。蒙哥二年壬子(1252年)大规模籍户时,已明确地区分民户和军户。进入内地的大多数蒙古人户及被收编的金、宋降军之家,皆以军户著籍;此外还有一些汉族或其他各族人户陆续被新签为军户,一般都由中户充当。军户种田,可免税粮四顷,称为“赡军地”。蒙古、探马赤军和汉军(金国降军和蒙古政权、元政府在华北签发的军队)军户,都是通过奥鲁进行管理的。奥鲁的主要职责,一是从军户中起发丁男当军应役,并及时起征亡故军人的“户下弟男”承替军役,弥补军队缺员。二是负责按时为本奥鲁起发的当役军人置备鞍马、器杖、盘费等军需。蒙古、探马赤军的奥鲁,隶属于该奥鲁当役军士所在的万户、千户之下,汉军奥鲁由所在地区的管民官兼领。新附军(南宋降军)未设奥鲁。

元代军事防卫分为两大系统,即戍卫京师(大都)的宿卫系统和镇守全国各地的镇戍系统。宿卫军队由怯薛军和侍卫亲军构成。忽必烈建国后,保留了成吉思汗创立的四怯薛轮番入侍之制,用他们列值禁庭以充护卫侍从,常额在万人以上,由皇帝或亲信大臣直接节制。侍卫亲军用于环卫京畿,到元朝末年先后置三十余卫,卫设都指挥使或率使,品秩与万户相当(正三品),隶属于枢密院。进入内地的色目人军队,由于战斗力较强,相当一部分被编入侍卫亲军。镇戍诸军的布局,腹里主要由蒙古军和探马赤军戍守。华北、陕西四川等地的蒙古、探马赤军由各地区的蒙古军都万户府(都元帅府)统领,隶属于枢密院。南方以蒙古军、汉军、新附军相参驻戍,防御重点是临江沿淮地区。隶属行省的镇戍诸军,方面有警时由行枢密院统领;平时日常事务归于行省,但调遣更防等重要军务仍受枢密院节制。全国军马总数,只有皇帝和枢密院蒙古官员知道,行省兵马也只有为首的蒙古官员知道。

元朝军事制度***

元朝军事制度是蒙古旧制和中原王朝军制的结合体。忽必烈建国后,保留了铁木真创立的四怯薛轮番入侍宿卫制度。蒙元宿卫军队一般在万人以上,由皇帝或亲信大臣直接节制。担任京城(大都和上都)防卫的军队是侍卫亲军,到元末曾先后设置三十余卫,卫设都指挥使或率使,隶属于枢密院。镇守全国各地的是镇戍军。军队有蒙古军、探马赤军、汉军、新附军等。

蒙元军队主要由四部分构成:蒙古军,以蒙古人为主,包括少量归化蒙古的色目、突厥、高丽、党项等非汉人组成的部队;探马赤军,初指从蒙古诸部抽取精锐组成的前锋﹑重役或远戍部队,後来也有色目人等加入;汉军﹐主要是由原金统治区的汉人和少量女真人﹑契丹人组成的部队﹐还包括早期改编的南宋降军;新附军﹐即灭南宋前後改编的原宋军。此外﹐侍卫亲军中还有些按族属组编的色目人部队。军队按十进制编制﹐分为万户府(统兵3000~7000人)﹑千户所(统兵300~700人)﹑百户所﹑牌子(10户)等4级﹐分由万户﹑千户﹑百户﹑牌子头统领。非蒙古军的万户府﹑千户所又置“达鲁花赤”﹐是为监军官﹐专由蒙古或色目贵族担任。万户府上设都万户府﹑大都督府等﹐侍卫亲军在千户所上设指挥使司。

蒙古军(包括色目人部队)主要是骑兵。汉军﹑新附军大多为步军﹐也配有部分骑兵。水军编有水军万户府﹑水军千户所等。炮军由炮手和制炮工匠组成,编有炮手万户府﹑炮手千户所﹐设有炮手总管等。一部分侍卫亲军中﹐还专置弩军千户所﹐管领禁卫军中的弓箭手。

军队依承担任务的不同﹐区分为宿卫和镇戍两大系统。宿卫又分为皇帝直辖的“怯薛”军和由枢密院统领的侍卫亲军﹐平时主要护卫宫廷﹐守卫京畿﹐战时也出京征伐﹔镇戍诸军,屯戍於全国冲要地区。北方是蒙古军﹑探马赤军的重点戍防地区;淮河以南主要由汉军﹑新附军屯戍﹐并配置部分蒙古军和探马赤军。边境地区由分封或出镇其地的蒙古宗王所部和土著部族军配合镇守。各级军官一般实行世袭制﹐但朝廷能调动和另行任命。

蒙古人下马为民上马为寇,可谓全民皆兵,妇孺老少也各为其军中亲属提供后勤军备支持,而后享用劫掠来的财物。

其他族别中被划为出军当役的人户称军户﹐父子相继﹐世代相袭﹐不准脱籍。蒙古军﹑探马赤军和汉军军户﹐分别有数量不等的田地可免交地税﹐一般可免除科差杂役。对上述3种军户﹐分别设立专门的管领机构﹐称为“奥鲁”﹐负责监督军户出丁当役﹐保证战时有充足的兵源﹐并要向军户徵发其当役亲属所需的钱物。蒙古军﹑探马赤军的家属多随军迁徙﹐与屯驻地点相隔不远﹐其“奥鲁”隶属於当役军人所在的万户府﹑千户所之下。汉军出征﹐家在乡里﹐其“奥鲁”由所在州县管民官兼领。新附军多未设置“奥鲁”﹐军户由所在地区管民官与本军协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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