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贸易人民币报关,由于业务不熟报关时提供使用了核销单,但收回了人民币。怎么办呀?求解???

核销方面
退税方面
现在的问题是外管局不允许用人民币核销对应的核销单。希望大家一起探讨,这个帖子也可以给后来人作参考
补充回答:你们取得了外管局认可的人民币结算试点资格吗,如果已经取得了,就是这样操作的,冲州即使用人民币币制报关出口,使用核销单,从境外收取人民币,然后核销;这里的关键有:一必须取裤宴得人民币结算试点资格;二使用人民币币制报关出口;三从境外收进人民币。

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出口的时候就是一样要提供核销单的,只是申报的币制为人民币而已,你们从境外收取人民币,跟收外币一样的程序进行外汇核销和退税申报,只是省了一道汇率转换的手续而已;这个操作的关键是散纯蔽人民币必须从境外支付进来。
你们的人民币是境外付的吗?如果扒含是的,我觉的你凭银行打印的结历此侍汇水单应该可以核销的的。如果都能核销(外汇局都证明是出口贸易),为什么不能退税呢?我觉的你应该跟税务局沟通一下,外汇是一般操作方式,以后人民币参加国肢吵际贸易的机会也会越来越多的。
好深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