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发生口角,甲先动手打乙,但乙反应过来之后还手给了甲数个耳光。总体来说先动手的人在打架过程中吃亏了。甲报警。
打架没有给甲造成任何外伤,几天后回单位上班也完全正常。甲称心脏难受,在派出所指定医院看病花了近2000元药费。民警说看过医药费单子,属实。
在这种情况和后果下,乙需要支付甲的全部或一半医药费吗?
如果到法庭,会支持甲要求乙支付全部医药费的要求吗?
打架起因是甲违反工作流程在先,并强迫乙执行,他们并不属于上下级关系,应该是平级的。乙在完成甲要求后还遭到甲的冷遇讽刺,于是还口斥责甲。甲便动手打乙。乙打的甲更疼但是没有造成伤害,甲先动手的行为就不算为故意伤害了是么?那么甲不管说哪里不好受,不管检查了什么项目,乙都要承担么?
双方均负有赔偿责任梁扒。
由于《侵橡兄昌权责任法》是根据过尘搜错来划分责任的,这种情况双方均存在过错,各自应当对自己给对方所造成的伤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怎么说呢,于情来看亮伏亮你活该!于理来看你活该!到了法院只要是你的过错,你最好求人家调节。否则厅凯你若打了老人、孩子。。敬宽。。。吃定你了
是卜腊得赔偿,
但证明对方(甲)的过错大,
赔多少(可能大于一半,也可能少)御键
法官说了算。
但建议你们协型拆滑商解决。
不管谁先动手,打人都是属于故意伤害。
因此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上诉到法院。
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双方森迹型承担此猜的责任大小,
并以此来确定赔偿金额州差。
补充:
如果没有确定的证据证明他的心脏难受是由于打架引起的,法院就不会支持。
甲真是贱的够可以了,这种人被打活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