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半年重庆市璧山县考试录用哪些公务员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重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公务员局
  2011年上半年重庆市市级机关
  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努力构建“人才到基层去、干部从基层来”的培养选拔链,不断优化市级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务员局研究决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组织实施2011年上半年市级机关(含市垂直管理部门、市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数和职位
  本次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258人担任主任科员及其以下层次非领导职务(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下同),具体职位见《2011年上半年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公开遴选的对象
  此次公开遴选采取逐级遴选的方式,具体的范围和对象为:
  1.市级机关遴选对象:区县(自治县)级机关、市级机关下属单位、市垂直管理部门和中央在渝单位所属的区县(自治县)机关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其以下职务层次人员。
  2.市级机关下属单位和市垂直管理部门所属的区县(自治县)机关遴选对象:区县(自治县)级机关和乡镇(街道)机关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其以下职务层次人员;2008年选派到乡镇党政机关、建制村服务满两年的大学生(以下简称“选派大学生”)中,已办理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登记手续,且还在区县(自治县)工作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5.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试用期内的;
  2.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仅限报考市工商、市质监系统的人员。凡报考市工商、市质监系统的人员,请自行下载《2011年上半年游宽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填写完毕后加盖本人所在单位公章。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于2011年3月7日至3月16日,到本人工作所在地就近的区县(自治县)工商局、质监局办公室现场报名。
  2.网络报名。参加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先面试后笔试”且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以及报考其他机关遴选职位的考生,均须进行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11年3月25 日9:00至3月30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格式、内容旅咐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根据拟报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以及自身实际情况,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各位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各项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上传的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参加遴选。
  (二)资格审查
  1.报考市工商系统、市质监系统考生的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
  2.报考其他机关人员的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遴选机关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次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遴选机关应及时下载并打印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报考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
  3.报考人员在提交神镇亮报名信息后的次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因填报信息错误未审核通过的,可在4月1日24:00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职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不得更改。
  (三)报名确认和缴费
  报考人员应在2011年4月3日前,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确认和缴费。按渝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综合知识测试》收费50元,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在网上收取。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一个职位遴选名额与报考该职位人数需达到《职位表》中规定的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市公务员局与遴选机关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若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如报考该职位人员符合报考其他职位条件,经市公务员局审核同意,可改报其他职位。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了考务费的考生,于2011年4月18日9:00至4月22日24:00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未按时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四、公开遴选的程序
  除市工商局和市质监局将面试放在笔试之前外,其余市级机关遴选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笔试
  笔试分为《综合知识测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综合知识测试》由市公务员局在2011年4月23日上午9:00—11:30统一组织。遴选机关要求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由遴选机关在同日下午自行组织,具体时间、地点由所报考遴选机关另行通知。《综合知识测试》主要测试内容为: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范围见《2011年上半年重庆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大纲》(附件3)。
  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综合知识测试》成绩可于2011年5月下旬通过“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可于2011年5月17日登录所报考单位网站查询。
  对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报考人员(含“选派大学生村官”)实行笔试加分制度。对因年度考核荣立三等功的加3分(有两个以上三等功的不重复加分);对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优秀等次,每获优秀等次一次加1分,以上加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累计。
  笔试加分人员,需在2011年5月9日至5月12日,向所报考的遴选机关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书面申请、年度考核优秀证书或立功受奖通报(决定)、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逾期未办理者,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人员经市公务员局汇总,对外公示无异议后方能加分。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测试》+加分项目分值;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2+加分项目分值。
  (二)面试
  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遴选机关共同组织实施,主要测查报考者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与报考职位的适应度和匹配度。
  市工商、市质监系统的面试放在笔试之前,面试时间为:2011年3月19日上午8:00开始,地点分别为:渝北区龙山大道403号市工商局办公楼;江北区五简路9号市质监局综合大楼。
  其他遴选机关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的方法为:依据《职位表》中规定的面试比例,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若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各遴选职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遴选机关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查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信息的准确性、是否符合资格条件等,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应提交本人所在单位签署“同意参加遴选”意见并盖章确认的《2011年上半年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若达不到遴选职位面试比例的,由市公务员局和遴选机关共同商定是否继续进行面试。
  面试合格人员计算总成绩的方法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每个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次序,按与遴选人数等额比例(市纪委实行差额体检和考察,遴选名额与参加体检人数比例为1:1.5)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并列进入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差额考察)。体检严格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组织。体检结束后,报考人员无故放弃遴选的,记入个人信息,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遴选。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人选,遴选机关应认真制定考察标准和工作方案,将考察有关事宜书面通知考察人选,并及时与被考察人所在单位沟通。考察的重点为德、能、勤、绩、廉,考察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结果为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若因体检、考察原因出现缺额的,由市公务员局和遴选机关共同商定是否进行递补。进行递补的,则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其他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递补人选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来确定,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则同时列为差额考察人选。
  (四)确定拟遴选人员和公示
  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要分别在原任职机关和遴选机关公示5个工作日。
  (五)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公示期满,遴选机关将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报市公务员局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有试用期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程序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五、监督与咨询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务员局负责对遴选机关和考试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从事遴选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纪律,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市级各遴选机关要设立监督举报和咨询电话,受理遴选工作中反映的问题,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向市公务员局和遴选机关咨询。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8686737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86868838、86868837。
  监督电话:86868869

  附件:1.2011年上半年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2011年上半年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
  3.2011年上半年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大纲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公务员局
  二O一一年三月七日
公务员是否必须要求是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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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 貌似现在报名时间已经过了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