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怎么办理?

我的户籍在成都都江堰市,大学在四川宜宾市上的,大学最后一年参保了宜宾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有效时间从2009.9.31到2010.8.31。现在毕业半年了,没有继续缴费。我在宜宾已经结婚,今后会定居在这里,但是我户籍没有迁过来还是在都江堰。请问我这种情况,应该怎样继续参保?4月我就要生小孩了,希望那个时候住院能报账。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只能在居民户口所在地办理,不能在异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