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在农村,县城里有房子,在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时按农村居民算还是城镇居民算?

我与父亲户口都在农村,户口住址在同一所老房子里,但户口本我和姐姐单独一个,父亲与母亲一个。我呢一年以前在县城里按揭买的房子,并在县城上班。前几天我父亲出了交通意外,情况比较严重。以后可能要涉及到伤残赔偿问题。父亲只有我一个儿子,我们在一起生活,但父亲在县城没有工作。我想问下大家,这种情况是按农村居民赔偿还是按城镇居民赔偿。
谢谢三楼的回答,我们是山东潍坊地区的,县城是青州。父亲在一年以前是一直在家种地的,去年因为准备要小孩,所以在有了房子后就把父母接到县城一块住,以方便照顾家。并在当时把老家里的部份土地转包给乡亲,但也留下了一部份,父亲就是在回老家打理剩余土地的时候发生的事故。但父母已在县城生活满一年,不过没有工作,也没有到当地派出所做记录,所以没有直接证据。但是父亲受伤很严重,以后丧失劳动能力了,我是独子,以后肯定要长期和我生活在一起。这种情况下有没有按城镇居民计算赔偿的可能性。最重要的是我在县城的房子是按揭买的,房产证原件在银行里,我手里只有复印件和一年的物业费,电费等收据。这些能不能做为我在县城长期居住的证明?如果我都无法证明在县城长期居住的话,我父亲就更不可能了。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圆芦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因交兆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族腔迅诉方承担。
祝福!
最高法院意见:
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

(2005)民他字第25号
2006年4月3日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罗金会等五人与云南昭通交通运输集团公司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所涉法律理解及适用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枣斗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本案中,受害人唐顺亮虽然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另,各地姿老省高院或市县法院通常会有单独规定,且各地规定出入较大,请在问题中补充说明事故发生地及各方当事人所在地,以便得到精确答复。

如按照最迹岩升高法院的规定,你所说的情况不太可能按照城镇标准赔偿。建议你找青州的律师咨询,看当地有无特别规定。
最高法院意见:
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

(2005)民他字第25号
2006年4月3日
云游毕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罗金会等五人与云南昭通交通运输集团公司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所涉法律理解及适用冲消问题的请示神判芹》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本案中,受害人唐顺亮虽然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可以按事故发生地的人告局均收入计算残疾赔偿金
与户籍比较,哪粗旅个高使用哪个标准
法院会支持的袜凳让
一般按户口所在地,
但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原居猛庆住地连续居住满拦态一年以上的居简知源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