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楼下水管漏水把一楼淹了,一楼把整个中门水都停了,到现在已是12天了,物业不管,我们想告一楼可以吗
12月4日,一楼住户厨房顶部漏水。造成厨房墙体和卧室地面被泡损坏。 当天此住户在没有通知的前提下私自将自来水总阀门关闭(阀门是1楼住户自己安的)。造成楼上居民10天没有用水。
其他居民要求其将自来水总阀门打开。一楼居民以下水道为2楼-6楼共用为由要求2-6楼居民赔偿屋内所有损失。
问题:
1。 一楼居民有没有权利私自停止楼上居民的自来水供给?
2。 漏水原因应该有什么部门鉴定?1楼自己把卫生间的下水管道改了,说厨房漏水和卫生间没关系,2-6楼住户一起找疏通下水的人通了下水,通下水的说下水是通畅的,并没有堵。
3.安阀门的事物业说不知情,在现在知情的情况下有没有权利要求拆除?
4.法院会不会爱理此案,如果受理我们多长时间能吃上水,多长时间能结案,整下费用是多少?
有预计皮漏的停水应首先通知,告知大家什么愿意停水,停多长时间,用户自己没有权利停水,因为楼内主管道是属于物业的权限。改握则漏水原因自来水公司一般可以坚定。自己安装阀门是可以的,但只能在住户自己家表后安装,主管道是不行的,产权不属于个人,物业可以要求拆除并进行罚款。你们可以对核棚物业说话,要求物业进行赔偿。
都是邻居··· 让二楼的防水 重做 一遍就好 这事他应尽的义务
可以把下水管改到室外。至于颤世水管跑水造成后果,应该谁造成的水管堵塞谁就是谁承担责任。希望我的解闹搏答能茄弯肢帮到你
1.没有权利
2.告物业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