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就是死刑,普通强奸也是死刑不考虑情节严重与否,法律是否有过这样规定?有的话是那一年取消的?

你好,我国刑法规定强奸的最高法定刑是死刑,但是要符合法定情形,同一种罪名,定罪量刑一定会考虑情节,情节不同法定刑不同。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普通强奸三年到十年有期徒刑,结果加重犯才能判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至少新中国是没有类似的法律,古代有抓到者处死,但许多是民间行为,并没有正式写入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