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人的身份证,被别人办了信用卡。现在欠了几万块钱之后,来了催款单才发现。和银行沟通过以后,去公安

我家人的身份证,被别人办了信用卡。现在欠了几万块钱之后,来了催款单才发现。和银行沟通过以后,去公安局报案。公安局说要让银行的人出面才能报案,可是银行现在爱理不理,好像事情就放着的样子。我想说,难道作为当事人,我们连报案的权利都没有了吗?
如果银行不要求你们还款,那么,这个损失是银行的,要银行乱燃山哗中报案。
如果银行要求你们还款,你们就段做只能拒不还款,最后银行起诉一般都是败诉,不过最好能够保存好沟通的证据(录音,签字材料等)
每张信用卡的背面都写着:本卡属于XX银行所有,所以确实需要银行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