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还对宪法小知识2000字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宪法小知识2000字的知识,包括宪法知识小故事50字左右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1.法律小故事50字左右
青少年法律故事一 16岁的小兴,自打接触网络游戏CS后,就着了迷,经常往网吧里钻。
苦于家里管得严,小兴就想出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学的旗号,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放学点儿了再回家。就这样持续了半年多时间,小兴不仅把父亲给的学费等都送进了网吧,还因为钱不够,不断向父亲索要周末补习费等各种费用。
后来到期末,小兴拿不回成绩单,父亲起疑找到学校,才知道儿子竟然已经半年没有上学,学校也没有和家长沟通!而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的时候,又传来另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结果被少年法庭判处缓刑。青少年法律故事二身患残疾的母亲病重在床,父亲是普通工人,年仅15岁的儿子小刚品学兼优,还是班干部。
家里的困难小刚都看在眼里,他非常清楚钱对于母亲及整个家庭的重要。暑假期间,街坊一在工读学校就读的孩子找到小刚,对他说有办法能弄到钱,并向小刚保证,只要跟他一起混,一定可以发财。
孝顺的小刚动摇了,憧憬着“要是能弄到好多钱,就可以给我妈妈动手术了”。两人一合计,目标锁定在了小刚一个家里很有钱的小学同学明明身上。
于是两人借口找明明玩,由小刚敲开了明明的家门。两个半大孩子进去后,在明明父母在场的情况下,邻家孩子掏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大声宣布:“抢劫,把钱拿出来!”明明的父亲将其制服,傻在当场的小刚也被送进了派出所。
2.50字左右的法制小故事
一位司法工作者曾十分动情地讲了一个真实的故事:一天,我在少年管教所接见室里,见到一群刚刚入监不久,身上痞气犹存、欲隐还现的少年犯。
这时有个年约十六、七岁的男孩,看看我身上的着装,走上前来,拉着我的手说:"叔叔,救救我吧。我不是个坏孩子,我不是个坏孩子呀!"我低头看看他那稚嫩、天真的脸蛋,听着他那诚挚、悔恨的请求,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涌上心头。
随着男孩的呼唤声,我发现坐在他身边的一位双目失明、年近花甲的老人站起来。他右手撑着一根手杖,脸上挂着泪水,用震颤沙哑的喉咙说到:"同志,孩子犯法我们家长有责让啊!因为俺不懂法,不会用法来教育孩子,所以才……"他说到这里便哽咽了,他是男孩的爸爸,老伴半身瘫痪,他是让不满十岁的小女儿牵手引路,一跛一颠走来的。
看着眼前这一老两少的场面,我匆忙搀扶着老人坐下,此刻我的心也随着这老少两代的抽泣而震颤了。孩子的呼唤,老人的心声,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我能说些什么呢?。
3.关于法制小故事(50字)
有一个天生失语的小女孩,爸爸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
她和妈妈相依为命。妈妈每天很早出去工作,很晚才回来。
每到日落时分,小女孩就开始站在家门口,充满期待地望着门前的那条路,等妈妈回家。妈妈回来的时候是她一天中最快乐的时刻,因为妈妈每天都要给她带一块年糕回家。
在她们贫穷的家里,一块小小的年糕都是无上的美味了啊。有一天,下着很大的雨,已经过了晚饭时间了,妈妈却还没有回来。
小女孩站在家门口望啊望啊,总也等不到妈妈的身影。天,越来越黑,雨,越下越大,小女孩决定顺着妈妈每天回来的路自己去找妈妈。
她走啊走啊,走了很远,终于在路边看见了倒在地上的妈妈。她使劲摇着妈妈的身体,妈妈却没有回答她。
她以为妈妈太累,睡着了。就把妈妈的头枕在自己的腿上,想让妈妈睡得舒服一点。
但是这时她发现,妈*的眼睛没有闭上!小女孩突然明白:妈妈可能已经死了!她感到恐惧,拉过妈*的手使劲摇晃,却发现妈妈的手里还紧紧地拽着一块年糕……她拼命地哭着,却发不出一点声音……雨一直在下,小女孩也不知哭了多久。她知道妈妈再也不会醒来,现在就只剩下她自己。
妈妈的眼睛为什么不闭上呢?她是因为不放心她吗?她突然明白了自己该怎样做。于是擦干眼泪,决定用自己的语言来告诉妈妈她一定会好好地活着,让妈妈放心地走……小女孩就在雨中一遍一遍用手语做着这首《感恩的心》,泪水和雨水混在一起,从她小小的却写满坚强的脸上滑过……“感恩的心,感谢有你,伴我一生,让我有勇气做我自己……感恩的心,感谢命运,花开花落,我一样会珍惜……”她就这样站在雨中不停歇地做着,一直到妈妈的眼睛终于闭上……感恩的回报在一个闹饥荒的城市,一个家庭殷实而且心地善良的面包师把城里最穷的几十个孩子聚集到一块,然后拿出一个盛有面包的篮子,对他们说:“这个篮子里的面包你们一人一个。
在上帝带来好光景以前,你们每天都可以来拿一个面包。”瞬间,这些饥饿的孩子仿佛一窝蜂一样涌了上来,他们围着篮子推来挤去大声叫嚷着,谁都想拿到最大的面包。
当他们每人都拿到了面包后,竟然没有一个人向这位好心的面包师说声谢谢,就走了。但是有一个叫依娃的小女孩却例外,她既没有同大家一起吵闹,也没有与其他人争抢。
她只是谦让地站在一步以外,等别的孩子都拿到以后,才把剩在篮子里最小的一个面包拿起来。她并没有急于离去,她向面包师表示了感谢,并亲吻了面包师的手之后才向家走去。
第二天,面包师又把盛面包的篮子放到了孩子们的面前,其他孩子依旧如昨日一样疯抢着,羞怯、可怜的依娃只得到一个比头一天还小一半的面包。当她回家以后,妈妈切开面包,许多崭新、发亮的银币掉了出来。
妈妈惊奇地叫道:“立即把钱送回去,一定是揉面的时候不小心揉进去的。赶快去,依娃,赶快去!”当依娃把妈妈的话告诉面包师的时候,面包师面露慈爱地说:“不,我的孩子,这没有错。
是我把银币放进小面包里的,我要奖励你。愿你永远保持现在这样一颗平安、感恩的心。
回家去吧,告诉你妈妈这些钱是你的了。”她激动地跑回了家,告诉了妈妈这个令人兴奋的消息,这是她的感恩之心得到的回报。
手术费=一杯牛奶一个生活贫困的男孩为了积攒学费,挨家挨户地推销商品。傍晚时,他感到疲惫万分,饥饿难挨,而他推销的却很不顺利,以至他有些绝望。
这时,他敲开一扇门,希望主人能给他一杯水。开门的是一位美丽的年轻女子,她却给了他一杯浓浓的热牛奶,令男孩感激万分。
许多年后,男孩成了一位著名的外科大夫。一位患病的妇女,因为病情严重,当地的大夫都束手无策,便被转到了那位著名的外科大夫所在的医院。
外科大夫为妇女做完手术后,惊喜地发现那位妇女正是多年前,在他饥寒交迫时,热情地给过他帮助的年轻女子,当年正是那杯热奶使他又鼓足了信心。结果,当那位妇女正在为昂贵的手术费发愁时,却在她的手术费单上看到一行字:手术费=一杯牛奶。
答案补充曾经有两个人在沙漠中行走`他们是很要好的朋友`在途中不知道什么原因`他们吵了一架`其中一个人打了另个人一巴掌`那个人很伤心很伤心`于是他就在沙里写道:“今天我朋友打了我一巴掌” `写完后`他们继续行走`他们来到一块沼泽地里`那个人不小心睬到沼泽里面`另一个人不惜一切`拼了命地去救他`最后那个人得救了`他很高兴很高兴`于是拿了一块石头`在上面写道:“今天我朋友救了我一命”朋友一头雾水`奇怪得问:“为什么我打了你一巴掌`你把它写在沙里`而我救了你一命你却把它刻在石头上呢?`那个人笑了笑`回答道:“当别人对我有误会`或者有什么对我不好的事`就应该把它记在最容易遗忘`最容易消失不见的地方`由风负责把它抹掉`而当朋友有恩与我`或者对我很好的话`就应该把它记在最不容易消失的地方`尽管风吹雨打也忘不了~”再短就不算故事了大概看一下记一下情节就好了。
4.小学生法制法律的小故事【50字以内】越短越好小学生
案例一:五名社会青年冲进某校教室殴打学生林某,林某情急之中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威胁社会青年,其一名社会青年冲过去殴打林某时被划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公安机关以林某携带管制刀具,对其进行了拘留。其家长承担也事赔偿责任。
案例二:某学生林某因与同年级同学钟某发生矛盾后斗殴,当晚8时许钟某纠集同学挟持林某到校外一小巷内,将林某打倒在地。后来林某起身掏出水果刀,对其中的王某等人乱刺后逃离现场,王某被刺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11月17日,法院以林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5.关于法制小故事(50字)
举报人成了诬告人“新大洋”资产侵占案迷雾重重 2004年10月,一起财产争夺逾亿元、争讼长达四年的诉讼终于有了初步结果。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黄汉民(原海南新大洋石油公司法定代表人)犯诬告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判处有期徒刑12年。 2000年10月26日,黄汉民向海口市公安局举报,称公司唐某、蔡某等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将公司注册资本为5100万元的股份据为己有,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破。
2000年11月19日,海口市公安局对唐、蔡等人立案侦查。然而两年后,蔡某等人申诉,称系被黄汉民诬告陷害。
公安机关随即另行指派办案人员开展调查。2002年12月20日,公安机关撤销了唐、蔡等人“涉嫌职务侵占”一案,并决定以涉嫌诬告陷害罪,对黄汉民立案侦查。
2004年4月22日,检察机关以职务侵占罪、诬告陷害罪,对黄汉民提起公诉然而,一审判决并没有给这个颇有戏剧性的案件划上句号。黄汉民当庭即提出上诉。
(邱大军)点评:这起被称为国内数额最大的公司资产侵占案,虽一审落定,但双方“举报人”似乎都拿得出耐人琢磨的证据,究竟谁是真凶,依然悬疑重重。法律认定的“事实”与客观存在的“事实”,如何达到最大限度的统一?在各种证据面前,如何取舍与认定?虽然解答这些问题既专业又复杂,但已不仅仅为掌管法律者所关注,可以看见,人们日渐增强的证据意识已向旧的审判观发起挑战。
(岳嵬)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娄小平一审被判11年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娄小平,2004年11月30日由海南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犯受贿罪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一审查明:1996年12月,三亚市***决定收管南滨农场中的566公顷土地的使用权。
南滨农场随后申请行政复议。场长叶某多次找省法制局承办人温志鹏,请求帮忙改变三亚市的决定。
温向时任省法制局副局长的娄小平汇报该案时,提及农场方面要给钱酬谢。 1997年5月,温收到叶某送的金额为60万元人民币的活期存折,并将其中39万元存入妻子冯某账户,但将股东代码及密码提供给娄,由娄炒股。
自1997年5月16日至1998年9月调任省高院副院长时,该股户资金一直由娄小平炒作。 1997年5月16日,娄小平在省法制局提出同意将争议地归南滨农场。
后根据省***的行政复议决定书,566公顷土地重新划归南滨农场。一审还查明,娄小平有85.3万元的巨额财产无法说明其合法来源。
宣判后,娄小平当庭表示要上诉。(岳嵬)点评:要保证“执法为民”,首先要清除执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从王玉忠案、马升案到娄小平案,落马者从审判队伍的中层到高层。由此表明我省政法机关治理司法腐败的决心和力度。
(岳嵬)。
6.法制小故事50个字
2004年10月,一起财产争夺逾亿元、争讼长达四年的诉讼终于有了初步结果。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黄汉民(原海南新大洋石油公司法定代表人)犯诬告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判处有期徒刑12年。 2000年10月26日,黄汉民向海口市公安局举报,称公司唐某、蔡某等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将公司注册资本为5100万元的股份据为己有,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破。
2000年11月19日,海口市公安局对唐、蔡等人立案侦查。然而两年后,蔡某等人申诉,称系被黄汉民诬告陷害。
公安机关随即另行指派办案人员开展调查。2002年12月20日,公安机关撤销了唐、蔡等人“涉嫌职务侵占”一案,并决定以涉嫌诬告陷害罪,对黄汉民立案侦查。
2004年4月22日,检察机关以职务侵占罪、诬告陷害罪,对黄汉民提起公诉然而,一审判决并没有给这个颇有戏剧性的案件划上句号。黄汉民当庭即提出上诉。
7.50字知法守法小故事
10月22日,岳麓一小举行了以《知法学法守法》的主题班会活动,各班通过不同的形式,积极宣传与小学生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让孩子们知法懂法守法。
一年级以学会保护自己为题,班主任老师们通过一个个生动活泼的小故事告诉孩子们怎样利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教会学生常用的一些报警电话,以及一个人在家遇到危险该怎样处理等一系列的保护措施。让刚入学的孩子们收益匪浅。
二年级以《知法学法守法》为主题,别出心裁的二年级班主任在网上下载了卡通版的小学生法律小故事,在动画片地吸引下,孩子们在教室里看得津津有味。这样有趣的教育方式能让学生在娱乐中掌握法律知识,真是一举两得啊!其他各年级也用自己的方式做着法律宣传,有讲故事的、表演节目的,形式丰富多彩,内容充实有效。
此次主题班会是普法宣传周的其中一项活动,让孩子们知法、学法、守法是我们学校和老师的责任,相信有了这样的教育和宣传,岳麓一小的每一个孩子都能成为守法小公民。
8.求5个法治小故事(50字内)
1:16岁的小兴,自打接触网络游戏CS后,就着了迷,经常往网吧里钻。
苦于家里管得严,小兴就想出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学的旗号,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放学点儿了再回家。就这样持续了半年多时间,小兴不仅把父亲给的学费等都送进了网吧,还因为钱不够,不断向父亲索要周末补习费等各种费用。
后来到期末,小兴拿不回成绩单,父亲起疑找到学校,才知道儿子竟然已经半年没有上学,学校也没有和家长沟通!而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的时候,又传来另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结果被少年法庭判处缓刑。
9.法律知识小故事150字左右
为配合五五普法宣传活动,使辖区内的学生和群众更好的学法、用法、守发,今年以来,临泉县吕寨镇中心学校在全镇21所中小学中广泛开展了“我与父母同学法”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为把普法教育工作做实做透,该镇决定普法教育从娃娃抓起,经过镇综治委研究决定,2007年元月份起,该镇综治办牵头,联合派出所、司法所和镇中心学校,以五五普法位契机,对全镇中小学学生开展一次普法教育,并通过他们把法律知识、法律故事等传递到他们的父母等家人身边,一方面可以锻炼学生们的口语表达能力,一方面达到普法教育再次见效果的目的;为使“同学法”真正取得实效,该镇编印了常用法律知识明白纸,普法小手册等,发放到学生的手中,使他们学法有依据,宣传有内容。据了解,该镇打算在明年开学后举行学生父母共同参加的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使“同学法”活动得到进一步巩固。
目前,该镇已发放普法明白纸6000多份(张),普法手册2000多本(份),有效地推进全镇法律知识的普及。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通常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还规定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以及统治阶级认为重要的其他制度,涉及到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从上学到毕业后上班,很长的一段时间内,虽然也参加过很多学校组织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但一直觉得法律离我们很远,觉得法律是用来约束那些违法犯罪分子的,只要自己安分守己不做那些违法犯罪的事,法律等问题和我们没有太大关系。
直到有一次,我所带的六年级学生中,有一个家长觉得他女儿小学毕业了,所学的知识够用了(他觉得),可以出去打工挣钱了,就强制孩子辍学。经我多次劝说无效后,校长联合镇法庭的人员,给家长讲解了宪法及有关法律的相关知识,使家长明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儿童受国家的保护。1991年制定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的保障进行了完善。依法制止家长让孩子辍学的事情发生后,我才深深思考:其实,我们生活中处处都要依法行使。因为我们对自己作为一个公民享有的权利往往略知一二,虽然也在行使和享受权利,但法律意识较模糊,不懂得珍惜自己的权利,也不懂得尊重他人权利。法制观念较淡薄。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依法维权的意识也薄弱。我明白了,我们应该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坚决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
通过后来主动的学习,我知道了宪法的意义在于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宪法集中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和法律效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核心地位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无效。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
学习贯彻实施宪法,要把握和深刻领会宪法的精神实质。我们学习宪法,要全面掌握宪法的基本内容,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我国的国体、政体和基本社会制度,准确把握国家的根本任务,准确把握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应尽的基本义务,准确把握国家机构设置及其组织与原则等,并将宪法各项规定作为互相联系的有机整体,深刻认识宪法是从根本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是从根本上保证国家的社会主义本质属性,是从根本上保证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体现了中国***执政兴国的基本主张和人民的共同意志,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基础,从而增强贯彻实施宪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我们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指导地位的重要意义,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坚持党关于爱国统一战线的各项方针政策,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科学内涵,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不断推动我国社会主义人权事业的发展。
我们要把学习新宪法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结合起来,同认真实施普法规划,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结合起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面发展。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因为和谐,所以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们作为一位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教书育人的教师,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作为老师,我们不仅要自己学法、懂法,还要指导学生们从小遵纪守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和他人。我要求同学们首先要努力学习法律常识,特别是要掌握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识,以此让自己具备守法、用法、护法的前提条件;其次,要遵纪守法,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和道德修养,不要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与他人大动干戈,要做到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三思而后行;第三,要善于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尚的尊严!让守法成为学生的基本素养,并将它作为生活准则来时刻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希望学生能将"法"根植于内心,从而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
我们心中最神圣的法典是宪法,宪法在我心中,只因为我爱我的国家,而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宪法是社会和谐安定的法律保障,其核心价值在于实现并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宪法的解释结果具有唯一性,这并不意味着宪法的内容是一成不变的;相反,宪法内容是会随着时代发展而变迁。宪法根植心中的方式不是机械的,而是出于内心的真正渴望,出于对宪法中公平、正义、自由、民主等精神内核的向往,出于对宪法权威性的敬仰,出于对个人民主权利的追求,出于对国家、社会制度的疑惑,出于对宪政的民主程度的期待。
让我们用宪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仅自己遵纪守法,还要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让我们共同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1.法律在身边作文2000字,关于身边的法律知识你知道哪些或亲眼目睹多
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青少年,我们要应该让法律在心间长驻。
因为重要,所以学法
我们从初中开始便开设了法制教育课程,法律的重要性可见一斑。通过学法,我们对法律有了逐步的认知,法制观念也由此提高。我们懂得了在法律范围内什么事该帮,什么事禁止做。怎样行使权利,如何履行义务……而假如我们是法盲,也许在触犯法律后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就必定严重了,据统计,在各类犯罪人员中,不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或不懂法的人数占总数的一半以上。所以,学习法律是我们立足于法律社会的基础,是创造美好未来的重要保证。
因为重要,所以守法
遵守法律和宪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有云:“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是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而且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是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理由不遵循,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标新立异,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在我们身边,同龄人知法犯法的例子不胜枚举,而为了灿烂的明天,我们能不守法吗?
因为需要,所以用法
我们都曾做过这样的一道题目:当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该怎么办?回答是: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我们是这样说的,但未必能完全做到。当我们真正遇到类似的事时,经常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从而放弃了行使权利。殊不知,这种息事宁人的态度是不明智的,是纵容他人的错误行为。既然我们学习了法律,就要善于运用,以法律之矛,攻违法之盾,敢于与黑暗势力作斗争,为社会尽自己的一份力。
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进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因此,让我们一起学法、守法、用法,让法律在我们心间长驻!
2.法律小常识10条
小学法律小常识10条:学生骑车时应注意安全:1、不要用你的头和手伸出窗外;2、下车时不要拥挤,3、不要用武力夺取机动车;4、不要把东西扔出汽车。
坐在前排的人不应该和司机交谈,这会影响司机的安全驾驶。学生走路时要注意安全:1、走在右边;2、不要追逐,玩游戏,在公路上玩球;3、过高速公路时,要看清前后,确保安全通行,有斑马线或立交桥,要走斑点线或立交桥,不要闯红灯!不要乱扔过往车辆。
防拐卖小常识:1、一人在家时,一定要关好门窗。如有人敲门,先要从猫眼或门逢中看清来的人是谁,再决定是否开门。
2、单独外出时不要喝陌生人的各种饮料,不要吃陌生人给的糖果或其他食物,不要到荒凉或偏僻的地方玩耍。发现坏人,或者碰到紧急的事可以打110报警救助。
3、不要随便买路过摊位上的烤羊肉串等东西吃,路边的东西是不卫生的,吃了很容易生病。
3.关于我知道的法制小知识字
看动作。
扒手在动手作案时,一般借车体运行晃动或乘客拥挤的机会,紧贴被窃对象的身子,利用他人或同伙作掩护,或用自己的胳膊、提包、衣服、书报等遮住被窃对象的视线,作案得手后,离开失主,赶快逃离现场。\r\n购物防扒六要点\r\n(1)不要将手提包或皮包放在自行车车前的篮子里或夹在车后的后架上。
\r\n(2)不要后背手提袋或皮包,以防不法分子从后面用刀割破提包盗走现金。\r\n(3)现金不要放在外衣口袋里。
\r\n(4)试衣时,手提包要随身带。\r\n(5)不要往人多拥挤的地方挤,不要围观热闹。
\r\n(6)付款时不要暴露太多的钱物,要注意附近是否有可疑人物在盯着你的钱包。
4.关于法律的小知识
一天,同学们上法律课,老师向同学们提问:“谁知道什么叫欺骗罪?”同学们呆了几分钟,忽然,一个同学女同学害羞的站起来,说:“老师如果不让我们通过法律考试,这就叫欺骗罪!”老师一脸茫然:“此话怎讲?”女同学说:“根据法律利用他人的无知使人蒙受其害就叫欺骗罪!”“我晕!” 2。纽约的一座监狱里,最近又来了几个囚犯.一天,监狱长把他们召集在一起,对他们说:”这儿是座模范监狱,我们是很民主的,每一个囚犯来到这里都可以继续做他们原来的工作.”囚犯们听了很高兴.其中一囚犯顿时手舞足蹈起来.监狱长连忙问他:”你以前是干什么的?”囚犯大声回答道:”监狱长先生,我原是看大门的!” 3。
忘了看脸女:“我要求与丈夫离婚,请法院明判。”审判员:“请陈述理由。”
女:“他骗了我,结婚前他没有告诉我他脸上有斑点。”审判员:“结婚前你没见过他?”女:“见过,不过,当时我只顾看他送的礼物,没有注意看他的脸。”
4。法律依据小林因骂别人是猪而受到诉讼,结果法院判决罚他七十卢布。
“这太不公平了!”小林委屈得大叫起来,“我上次骂人家是猪,只罚了三十卢布!”法官振振有词地喝道:“你不知道猪肉早涨价了 5。“您听好了,”被告向他的辩护律师说:“如果我可以只蹲半年监狱,您将得到另外100块钱酬金。
”法庭上,律师绞尽脑汁,滔滔不绝。被告如愿以偿。
律师后来对别人说:“这可真是个棘手的问题,本来法官想判他无罪释放。”吗?!”(希望能帮到你,麻烦点击“好评”,谢谢^_^)。
5.法律知识伴我成长
在人的一生中,我们要经历漫长的人生岁月,要遇到许许多多的是是非非,善恶丑美,我们要学会分辩是非,抑恶扬善,那就要做一个有知识,有道德,懂法律的好公民,俗话说没有规矩,哪有方圆,只有遵纪守法,才能使自已的人生坦坦荡荡。
在现在我们所处的纷繁社会,所面对的事情五光十色,在我们的身边,有许许多多的法律,法规在指导着我们,约束我们,比如说《森林保护法》约束我们不准破坏森林,《交通法规》约束我们不要闯红灯,不能酒后驾车,《妇女儿童保护法》保障我们儿童的合法权益。还有许许多多的法律法规都约束着我们的行为。
我们要做一个懂得遵纪守法的学生,那要怎么样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学生呢?首先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提高自护自爱的能力,做一名守法,懂法,用法的小公民。
要知道想做。你大可放心去做。
要知道想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小公民难,都要三思而后行,一辈子都要遵纪守法。还有许许多多的法律法规都约束着我们的行为,如果没有,其实做得难,我们要经历漫长的人生岁月,才能使自已的人生坦坦荡荡。
别看遵纪守法说得容易。
在现在我们所处的纷繁社会,比如说《森林保护法》约束我们不准破坏森林,想想有没有违返纪律,勿以恶小而为之”,,有道德,不知不觉你已经违返了交通法,古语道,只有遵纪守法,友好的美好社会:他闯了红灯都没事,难指的不是做好事难:“以善小而不为,用法的小公民,不能酒后驾车。
我们要做一个懂得遵纪守法的学生,约束我们,你看见一个人闯了红灯了,俗话说没有规矩,我们要学会分辩是非,有时候你正在等红灯,而是一辈子都不能干坏事。
每当做任何一件事,哪有方圆,《妇女儿童保护法》保障我们儿童的合法权益,那要怎么样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学生呢,比如,有许许多多的法律,懂法,《交通法规》约束我们不要闯红灯,做一名守法,于是你就会动了闯红灯的念头,衡量自己的行为,那我闯也没事,在我们的身边,所面对的事情五光十色,像闯经灯,要维护社会的秩序,抑恶扬善,善恶丑美,要遇到许许多多的是是非非,你就想,让我们共同营造一个和谐,懂法律的好公民?首先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那就要做一个有知识。
我们时时刻刻都要用法律法规来对照在人的一生中,法规在指导着我们,提高自护自爱的能力
6.常用的法律小知识有什么
法律小常识是家庭所有的常备药,虽不能医治疑难杂症,但也能防治小病,达到强身健体的目的,法律知识也一样,及时化解小矛盾,防患于未然,并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下面我为大家整理了10条: 1。在证明一个人有罪之前,这个人就是无辜的。
2。说某个人有罪是刑法上的说法,说某个人对某件事情承担法律责任则往往指民事责任。
3。宪法是用来约束***的,即约束***不能践踏个人的基本权利,没有公民要遵守宪法一说。
4。不是所有经签字盖章的文件、文件中的所有条款都具有法律效力; 5。
在办理比较重大的法律事务时,注意留存书面证据,有备而无患。 6。
你在转赠财产给受赠人之前,你可以随时反悔。但是,公证或因救灾、扶贫等道德义务的捐赠不得反悔。
某地地震,某公司承诺捐款xx元,后来没捐,可以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 7。
合同里写了交定金多少多少,但是你可以不交,因定金合同为实践合同,不交钱即不生效。 8。
出于好意,让朋友或同事搭你的顺风车,一旦在路上出了什么小事故涉及到人身安全,你朋友同事可以告你让你赔偿的! 9。一栋楼上某户人家中丢了某个物件砸伤了人,除1楼外的高层都可能被判承担责任。
除非,你能证明你当时家中空无一人。 10。
在酒桌上,别人不胜酒力你仍然力劝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你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7.小学法律小常识10条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什么人都要遵守法律,无论什么人犯法都要受到法律追究,不因身份、地位、民族、性别、贫富、职业等而有所区别。
2、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都不能同宪法的规定相抵触,任何人要服从宪法权威。 3、我们国家的审判机关是人民法院,法律监督机关是人民检察院,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部门要分工合作、相互监督。
4、窃盗罪。所谓窃盗罪,就是指『偷东西』。
在没经过主人的同意下,随便取走他人的财物,包括钱和物品。 5、伤害罪。
因为打架造成别人身体上、健康上的伤害,依据受伤程度可细分为:普通伤害罪、重伤罪、普通伤害罪之加重结果犯。 6、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7、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8、被人殴打以后怎么办?第一、设法与才老师或家长取得联系,以便尽快得到救助。第二、及时治疗。
第三、妥善保管包看病治疗的医院单据和诊断书,以备后用。第四、及时报案,要报清出事的时间、地点、打人凶手的特征。
9、我国刑法的任务是惩治犯罪、保护人民;我国刑罚中最严厉的手段是死刑。 10、《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七条:未成年人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拓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参考资料: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8.小学生法律小知识大全
具体链接如下观《今日说法》有感初三(8)班黄芳一个人自出生起,依法成为我国公民起,就与法律结下了不结之缘,无论在家庭生活,学校生活还是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其息息相关。
《今日说法》栏目,为我们讲述一个人生来,就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又受到我国法律的约束。既充分享有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又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它告诉我们日常生活中,都会发生的犯罪事实,告诉人们如何做到是守法的好公民。在现实生活中,公民都因种种纠纷,可通过"打官司"的途径,依法得到解决。
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得到法律的保护和援助。可公民一旦触犯了法律,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今日说法》把相关的法律与公民的生活,法律与国家的治理有着密切的联系,我们就应崇尚法律,学习法律,做知法,守法的好公民。今日说法与我初三(11)班刘晓兰放假时,我每天都要看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可是开学了;又得同它分别了,终于学校在每天中午,打开电视让我们收看《今日说法》栏目,让我们认识法,更加了解法。
我终于又能与《今日说法》相会了。看了《今日说法》我变了,我变得懂事了,我懂得了什么事情我们该做,该认真的做,什么事情不该做,该坚决拒绝。
件件真实的案件,告诉我们,孩子受法保护,学生受法保护,百姓受法保护,官员受法保护,国家一切公民,各种职业,各种合法利益都有法律的保护,但同样受保护的也同时受法的约束,总而言之法律是保护无违者的。《今日说法》在生活中影响我,与别人发生冲突,不应头脑发热,总想以打架判胜负,这样往往会使自己无形中走上违法的道路。
小偷,小摸是违法行为,应坚决拒绝,抢劫,敲诈也要受到法律制裁。当自己家人,朋友等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吵架,打闹无济于事,而是火上加油,此时法律是我们维护自己合法利益的最有效,强大的武器。
《今日说法》对我说要做个遵法,守法,护法用法的好公民。让生命有更多的逗号初三(11)班刘晓兰教室里播放着------------,我的心紧悬着,我的脸紧绷着。
一辆辆超载的车冲断桥头,翻落山崖,一位酒后昏昏驾车的司机,一具具血肉不清的尸首,一起起触目惊心的事故引起对生命的思考。人人都讲,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应好好珍惜。
但为了方便,又有多少人在马路中横跨铁栏,有多少人横穿马路,试问他们得到的是真正的方便吗假若是,这用冒着生命危险换来的方便值吗为了利益,又有多少司机朋友酒后驾车,打着盹驾车,超了再超还想超呢难道人们没有判断力吗在生命的继续与其他各种事物中。许多人为了清闲而逃逸,为了享受而吸毒,在死神面前江郎才尽的认输。
生命交通,小小随意,付出的是生命的代价,请您遵守交通规则。生命的继续与凋零是瞬间的定格,请你别为清闲而逃逸,为享受而吸毒而犯罪,请你别为生命过早的画上句号。
请您珍惜生命,让自己的生命拥有更多的逗号。未成年人的素质真得要提高初三(1)班余秀文最近学校开设了中午时间看《今日说法》这一套方针,我觉得这效果十分的不错,因为一来有助于我们提高一些法律意识,而且还可以让我们关心一些国家的事情。
时间一天天的流逝,电视里演播的事例也不例外,但令我最触目惊心的是这个案例。未满十八周岁的一对舒家的兄弟祸害了一位五六十岁的老太婆,这个老婆婆与老伴儿到芦苇塘里割芦苇,因身体不适,在岸边休息。
而此时她的老伴正在芦苇塘里工作着。两兄弟一起祸害了老婆婆,这件事真是骇人听闻,哪有素质教育这么薄的青少年,不但他们俩的父亲,还硬强求这对兄弟俩不承认这桩事,并托邻里的人做伪证,这个行为不但使他们陷入法律制裁的旋涡,而且还阻碍这个案件正常运行。
他们的行为与做法终究逃不过法网。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吗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是祖国的明天,但是不是每一个青少年都是这样的呢完全不是,作为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应提高素质教育,增强法制教育,做一个合格的青少年。
同学们,你们做到了吗如若没有,快快加油吧! ["把法带回家"活动之一]"与法同行"高一(3)班邓丽钦我校是市首批"青少年法制学校",我们充分发挥"青少年法制学校"的作用,积极开展"与法同行"系列法制教育活动,以"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为重点,充分发挥"青少年法律学校","少年警校","警校共建"的教育功能,使同学们学会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与法同行"为主题,采用多种形式学习《青少年法制教育辅导材料》一书,开展"五个一"活动:"读一本法制读物","办一期小小报","开办一次模拟法庭","举行一次'法在我心中'主题队会","开展一项社会实践活动"。
各班开展了"法制故事大家说","我把法带回家"活动,同学们通过上网查资料,阅读法律丛书,收信了许多法律方面的资料,以故事的形式进行班级故事比赛,与爸爸妈妈同学法。在"12·4"法制宣传日这一天,让学生观看了中央电视台的法制宣传日特别节目,使学生在。
9.谈谈你对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认识,理解和感受,不少于300字
谈谈我对法律的认识
我认为法律是安全的眼睛,懂法就能辨明邪正,认清是非;法是知慧的窗口,对人的思
想进行点拔,行为加以制约。俗话说: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我们知道宇宙中的星球,都
在按照各自的轨道运行,
否则会天体大碰撞;
路上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
不然会发生交
通事故。我们生活在社会上,必然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一旦违反法律,
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12.4
的全国法制宣传日是我们依法治国的标志性进步,我认为确立“
12
·
4
”全国法制
宣传日,有利于法制宣传教育在更宽的领域和更广阔的空间发挥作用并不断深入发展。
它
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式的一种创新。
生活中的法律颇多。
社会中的法律问题。
因大头婴儿和三聚氰胺奶粉事件,
婴儿的奶粉
问题尤受关注,
江苏徐州儿童医院医生冯东川在发现多例相似病例的情况下,
在繁忙的工作
中抽出时间联系全国各地医院的同事,
在他的不懈努力下,
终于发现了奶粉问题,
在这医生
医德百受质疑的的时代,
他再次诠释了什么是医德。
从法律角度而言食品安全关系国计民生,
冯东川以医生的良知和公民的责任对奶粉质量问题实名向国家质监总局举报,
促使有关部门
对奶粉质量标准问题进行规范,
在培养和促进现代社会公民责任和意识方面起了典范意义,
这是法律的力量啊。
高晓松醉酒案。
11
年
5
月份,高晓松酒后驾车在途中引发车祸。酒后驾车的标准是不
能超过一杯啤酒!这种测试酒精浓度的标准,不光检测的方法不合理,也极不公平。比如,
有的人喝半杯啤酒就醉了,
但开车被查酒精测试是正常的;
而有的人能喝一瓶白酒,
但只喝
了
1
杯啤酒,就可能属酒后驾车了。高晓松因此受罚。而高晓松作为第一个因酒驾而被拘
留的娱乐人,他的判刑,
也证明中国法律的进步,
标志着法律的平等,
以及对公众人物约束
力的加大。
关于我自己的法律问题,
现在学校里的我们,
如果你有助学贷款,
那么贷款的责任人是
谁,偿还期等等这些都是法律。又比如,我们毕业之后,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协议、合同,如
何维护自己的合法待遇。再等过了几年,就可以用《婚姻法》了。法律就在身边,只有懂法
才能在生活中在自己的切身利益受到侵犯时更好的保护自己权益。
法律在生活中相当关键重要,
我认为每一位大学生都必须了解法律知识,不能读了这
么多年的书,连最基本的法律常识都没有。下面是我的一些想法:
第一,我觉得在日常生活中,无论怎样都要做一个守法的公民。无论自己有多么充分的
理
由,
都不应该触犯法律。
我想如果一个人能够严格守法,
那么他的人身在一定程度上就是
安
全的。作为一个大学生更要守法,因为我们是一个国家的高素质的人才。
第二,在守法的同时,我们也要提高自己的道德素质,要有风度,有好的脾气。有句话说,
做人如水,做事如山,
我觉得说得十分精确。
第三,
我认为一个大学生不应该只关心自己学习,
对于公众事件我们应参与其中。
大学
不应只是一个学习书本知识的地方,
我们要学习各种知识锻炼自己的思维方式和各种能力。
在我们身边法律无处不在,
很多人在很多时候只是没有那种意识而已。
在周老师的教导
下我一定能学到更多知识,用法律去保护自己。
10.小学生简单的法律小常识
小学生应知法律小常识: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什么人都要遵守法律,无论什么人犯法都要受到法律追究,不因身份、地位、民族、性别、贫富、职业等而有所区别。
2、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都不能同宪法的规定相抵触,任何人要服从宪法权威。3、我们国家的审判机关是人民法院,法律监督机关是人民检察院,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部门要分工合作、相互监督。
4、我们国家实行的是依法治国。5、《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6、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7、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8、窃盗罪。所谓窃盗罪,就是指『偷东西』。
在没经过主人的同意下,随便取走他人的财物,包括钱和物品.9、恐吓取财罪。就是用不当的手法,包括:恐吓、威胁、暴力等,向别的同学借钱不还或强索金钱。
10、强盗罪。是拿著武器,如:刀械、棒棍或其他具有危险性的东西,威胁同学,使他不敢反抗,然后强行夺取身上的财物。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加强教育、管理,不得歧视。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