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第25条规定,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
教育和
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组织链桐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宏州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冒险作业违蔽唤蔽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整改措施
新安法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要求: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3、督促落实本雀态段单位重闭旅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顷誉演练;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