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找无业人员代开劳务费发票达到少缴个人所得税的目的


职工找无 业人员代 开劳务费发 票达到少 缴个人所得税的目的,实际上隐患很大,极有可能存在没有充分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而遭受处罚。
《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参照《湖北省和悔地方税务局关弊迹于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4号)第三条第二项规定,对不属于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的所得,应由支付所得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唤卜正得税,扣缴义务人在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进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时,对纳税人在代 开增 值税发 票环节已按1.5%预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作为已缴税款予以抵减。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在支付个人劳务费时,应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对方能提供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的,作为已缴税款抵减。
属于偷税行为
只要没有人举报,这是个普遍的现象呀。
说的什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