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权利法案是法律吗


《权利法案》的主要内容有:英国拆念人民拥有不可被剥夺的民事与政治权利,包括了 国王不得干涉法律; 没有议会同意,国王不得征税; 人民有向国王请愿的权利; 人民有配带武器以用以自卫的权利; 人民有选举议会议员的权利; 国王不得干涉议会的言论自由; 人民有不遭受残酷与非常惩罚的自由; 人民有在未审判的情况下不被课罚金的自由 国王必须定期碰戚召开议会; 詹姆斯二世的一些行为已经违反上述约定,因此被认为是非法的; 因“光荣革命”而逃离英国的詹姆斯二世被宣布退位; 罗马天主教徒不得成为英国国王; 威廉与玛丽笑御陵是詹姆斯二世的继承人。 在1701年英国议会又通过了一部《王位继承法》,被看作是《权利法案》的补充,这两个法案确立了英国“议会至上”原则,是迈向虚位君主制度的重要一步,议会逐渐成为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权利法案》是英国历史上自《大宪章》以来最重要的一部法案之一。英国的《权利法案》可以被认为是美国宪法的前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