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是否有补偿金

我在我们单位已经5年零8个月,从未上过任何保险。公司于2008年1月与我签订了劳动合同,到2011年1月份到期,且合同签订期间也没有上保险。请问合同到期后公司如果不续签我是否可以拿到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敏敏乱桥档补偿吗拿返?


  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降低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盯歼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凯枯冲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败毕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不续签,可主张补偿金。要求单位补缴滑扰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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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首先,如果你要求上保险,你可以向单唤渗位提出给你上保险的建议;
其次,你可以向当地劳动行和橘脊政部门举报单伍如位的违法行为,由其作出处理。
但不论怎样处理,公司未给你缴纳保险,你可以要求相关的补偿费用。
旧劳动法规定合同到期终止的,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就,但是如果是劳动者袭汪因为单位的行为而合法接触的话是有经济补偿金的。

现在如果合同到期后单位不续签,自然解除,单位只需支付你三个或者三悉洞个半月的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你以《劳动合同法》第38条 公司没有给你缴纳社保费而解除劳动合同的,08年以前的单位也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这帐当然还要你自己算拍陆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