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
教育部公布的最新消息发给你看看,或许对你有帮助.
教育部
办公厅发布通知
公布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征集程序及优惠政策
一、 征集对象
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应届普通本专科(含高职)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
年龄要求:高职(专科)毕业生为当年年满18至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
二、 征集流程
l 11月1日前:预征对象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并将《预征登记表》和《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申请表》交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未参加预征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并回原就读学校补办相关手续。
l 12月31日前:报名应征的毕业生经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后,收到《应征入伍通知书》。
l 2010年2月后:学校将入伍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款项汇至指定
银行账户或贷款银行。
三、 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入伍除享受义务兵的各项优待政策外,还享受:
1.补偿学费或代偿贷款:按照最高6000元/学年的标准获得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
2.使用、培养:在同等条件下,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
3.直接选拔为基层干部: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队基层干部。
4.公检法机关定向招录优先: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公检法系统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
5.免试或优惠升学:退役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可直接入读成人本科;参加普通本科考试,享受招生计划单列、考试成绩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政策,按30%比例录取;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6.就业安置优惠:退役后在一年内择业可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去学校领取相关表格,然后回原籍报名
会有体检等一系列考察措施
希望能帮到你
我也在关注这个事情。
1、如果要从大学生应征入伍这个方向走的话,要在学校填“应届毕业生预征登记表”上面要盖学院公章、学校所属的《武装部征兵办公室》公章。
2、11月1日之前持个人户口、身份证、预征登记表去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街道办武装部去报名,登记。
3、然后是等着体检,政审。
4、12月送兵。
(如果在校申请过助学贷款的,还要在校填一份《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我也忙着报名呢,说说我的经历吧,供你参考
我在
内蒙古读的大学,家在吉林。我报名是在吉林(户口所在地)我们这5-9号就开始体检了我也是刚报的。每个地方都有个叫武装保卫部的政府机关,详细的可以咨询他们。
我又让在学校那的同学帮我弄了两张表。1.预征对象申请表(很重要,去学校所在地的武装保卫部去领,学校的就业处也可能有)2.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哥们要弄抓紧时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