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双方事故理赔时先走交强险还是商业险

去年在平安买的车险,交强险+商业险+不计免赔,前几个月发生了一次事故理赔,我的车撞了一条狗,赔给狗的主人800元,另外修车1500元,保险公司理赔2200元,相当于自己掏了100元,现在又到了买保险的时候了,平安打电话来给我报价,结果我发现交强险比上一年多了300块钱,我问为什么比去年多了,不是一年只要不超过两次理赔就不影响下一年保费吗?对方回复我说是上次的理赔属于双方事故,走的是交强险,由于发生理赔了所以今年交强险又上浮到原来的价格了,单方是个才会走商业险。我想问的是:
平安的做法有问题吗?不是理赔时首先走商业险吗?如果这样的话车主岂不是很亏?
当时说的只要不超过两次就不影响下一年保费的说法不是欺骗消费者吗?
3. 什么样的情况属于单方事故或双方事故,这是由保险公司决定的吗?我的情况属于双方事故吗?
4. 如果平安违规操作且误导我可以投诉吗?向哪里投诉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车险双方事故理赔时先交强险理赔,当理赔金额超出交强险保额时,再从商业险的第三者责任险来做理赔。同时如果双方事故自己车辆有损伤,就用商业险的车损险来理赔。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从标的的角度,强险属于责任保险。由《保险法》第六十五条可知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时,保险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从立法角度,交强险属于法律强制险。由《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可知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依法定程序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条更是把交强险作为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必须州塌条件,不交险,不上道。

车辆商业险就是给私人汽车加上一份保障。车辆商业险详细内容: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车辆损失险、车身划痕损罩伏失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险交强险是法律强制投保的险物迹携种,同时也是您和爱车的必要保障。

它在出现事故的时候能极大减轻您的经济负担,化解纠纷,最重要的是如果不投保,将无法上牌、过户、年检,一旦被查处,还会被扣车,并处于双倍保费的处罚!当然了,如果您的行车记录足够良好,可以享受更优惠的保费。


车险双方事故理赔时先走交强险理赔,枣戚轮当理仔高赔金额超出交强险保额时,再从商业险的第三者责任险来做理赔。同时如果双方事故自己车辆有损伤,就用商业险的车损险凳信来理赔。
一旦汽车发生了交通事故,通常会造成车主和其他人员的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在确认无误之后都会在额定范围内进行理赔,而超出额定范围的那一部分将会由商业保险来承担,如果两者桐嫌都进行赔付之后,依旧有空缺,则只能由个人自行承担。如果车主只购买了交强险和敬轮搭三者险,遇到该种情况后,保险公司只会负担赔偿的部分,个人的损失是不进行赔偿的。

温馨提示:
1、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2、保险公司会根据实际的保险条款进行核实,具体理赔流程、赔付金额和赔付比例等,要以具体保险条款为准,详情请您联系对应的保险公司进行咨询。
应答时间:2021-01-25,最新业务变化请以亮拿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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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出的是交通道路事故的话(双方或拦袭是多方事改茄故)前提是你的全责。对方车的赔付,先用你的交强险后商业险(因为交强简歼兄险只赔2000,超出的用商三赔付),自己的车用商业险赔付。
如果出的是交通道路事故的话(双方或拦袭是多方事改茄故)前提是你的全责。对方车的赔付,先用你的交强险后商业险(因为交强简歼兄险只赔2000,超出的用商三赔付),自己的车用商业险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