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技术鉴定的问题--请求法律帮助

现在碰到了这样一个问题.
我们公司的一个经销商在销售我们产品的时候.把一些非我们公司的产品打着公司的名号销售了进去.但是不是主要产品,是附属的促进剂类的.
现在由于这些促进剂的质量引起最终客户出现了质量问题,并对外赔偿50万元.现在他想向我公司的经销商索赔.
现在问题是,
1.在这次事故处理过程中,我公司提供了一些技术分析文件和发货记录的证明,证明经销商并非提供的都是由我公司销售的产品(数量不够).这样的文件有无法律效力?
2.一般事故认定是有什么机关鉴定的才算有法律效力呢?

希望尽快得到回答.周一前.我会加分的
可以请求司法鉴定。
应当提出促进迹铅剂不是你们公司产姿亏好品的证据。
还有促进剂如果是与你们公司产品结合才发生问题,就要申请鉴定,如果你们公司产品也有缺陷,你们也要承担责任。
可以到技术质量监督局或司法鉴定空袭机关鉴定。
委托律师应对,在双方到场后委托有公信力的鉴定机构鉴定
找司法鉴定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