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报了座位险,起诉对方是不是应该减除保险赔付部分?


你所说的“报了座位险”,应该是投保了“车上人员责任险”吧?!
车上人员责任险是一种责任保险,即车主因本次事故给乘客造成伤害,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据此给以赔付的附加险。
如果车上乘客的伤害是因为你的车辆与他车发生碰撞所致,就构成了本车与对方车辆的共同侵禅笑权。
共同侵权的人身伤害方,可以向任何一方全额索赔,发生碰撞车辆之间再根据所应承担责任比例相互追偿。
本案根据你的问题,如果你已经全额赔偿了乘客,你就可以向对方追偿属于对方应摊的部分损失。保险公司承保的“车上人员责任险”是承担脊档你自己应该承担的那部分损失。
所以,理论上你只能可以向对方起诉对方责任部分的损失,更谈不上“扣除”的说法,当然,如果你已经全额支付了伤者的所有贺野含损失,你向对方索赔时需要扣除自己责任的部分,即保险赔付的部分。
实务中,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额很低,一般只有1-5万,如果伤者医疗和各种损失很大,那么可能是这种情况:保险赔一部分,对方追偿回来一部分,你自己还得承担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