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失后自己当时不知道,如果被别有用心的人捡到进行利用,我有可能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请教法律界专业人士!十分感谢!
身份证遗失后,避免他人冒用而给自己带来不利的办法是在公开的报刊上刊登声明,声明其作废庆圆。因为大差拍按法律规定刊登声明后,即推定社会上不特定的所有人都应当知道该证无效,即解除了你的社会责任。也就是说,他人再冒用该证产生的后果,你不再承担。
具体程序是,在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同时在报纸刊登声滚羡明。
具体是:
1、按照下列格式填写一份遗失声明。
遗失声明
本人于 年 月 日在(何处)遗失身份证,(写明证件名称、证件持有人、完整的编号),现声明作废。
姓名:
时间:
2、给报社打电话咨询价格(不同报纸价格不同)
3、将《遗失声明》连广告费用一齐寄给报社广告部。
4、等刊登后报社寄来报纸。
费用问题给报社打电话咨询价格(不同报纸价格不同)省级报刊大约50元左右。
最后拿报纸到派出所办理新证。

最常见最简单的就是用你的身份证办理透支卡~~恶意透支~~让你莫名其妙的背负债务
直接补办新证就是了。

没有你签字肢好的事项,你都不要负法律责任的。

因为经办人必须验明持证人必春迹须是本人,而且还得签名。扒饥并
会!
第一步,声明挂失
第二步,补办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