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2009年广州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纳比例是多少?


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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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各险种的征缴比例

1. 养老保险:
(1)国有企芦改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单位:20% 个人:8%
(2)私企、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非本市城镇户口员工,新参保的私人注资总额超过50%以上的区街集体企业、乡镇企业
外资企业:
单位陪毁判:11% 个人:8%
2.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基金由单位缴费,个人不缴费
3. 生育保险:
单位按缴费工资的0.7%交纳,个人不缴费
4. 失业保险:
单位按缴费工资的2%交纳,城镇户口职工余液按1%交纳,农民合同制职工个人不缴费
5. 医疗保险:
单位:8% 个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