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欠账,他因意外去世,他的帐是否由我来偿还?

父亲和母亲4年前都因意外离开了,今天有人(“取帐公司”)找到我家,说父亲欠他们几千块钱钢筋钱,就是说,我现在住的这个房子的钢筋是当时父亲到人家店子赊的,没付钱,他们手上有父亲签字的材料价格单。他们说:“现在谁住在这里我们就找谁要这个材料钱。”
请问懂行的朋友,这个钱应该由我来还吗?或者说是不是谁住在这里谁就有义务还这个钱呢?还是应该去找谁还?或者这个钱根本就不用还?

请懂法的朋友指点小弟一二,不甚感谢!

所有积分都给你了,有45分,不过只能给30分的选择,请好心的朋友帮忙啊
谁返宏卜继承了你父亲的遗产,谁去偿还相应的债务。如果是多人绝败继承财产,按照比例由多人偿还。如果是遗产不足债务可以选择放弃遗产。
最重要的是要对方证明这个债务的真实性,是你父亲的签字,并清楚的表达是欠了钱。只是在材料上的签字漏穗,并不能证明什么。
现在什么都讲法律,没有什么父债子还之说了,只是从法律上来说,如果他还留有遗产那么,那些此拍钱,先要还闷扒仿债剩下的钱在给你们,如果说,你父亲在这之前有那房子做抵押的话,那么他们就有权以房子抵债,剩下蚂纤的钱在给你们,不过要有证明。(书面证明口说无凭)

当事人有两种选择方式:

  1. 若当事人父亲的遗产大于欠债,当事人可以选择继承遗产并偿还债务。

  2. 若当事人父亲的遗产少于欠债,当事人可选择放弃继承权,由当事人父亲资产抵携前债。

债务(debt)是指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资金,以获辩衡清得利息及债务人承诺在未来某拦物一约定日期偿还这些资金和利息。有别于会计意义上的负债。


不需要偿还,法律有明确规定,债务不能继承,另外申请法律仲裁的话,会问你想不想还,不说不想就可以了
父债子偿,是很正常的,确定是你父亲欠的债你就还了把,毕竟乱缓父母把我们养育大局轮了,不要让别人在背桐陪信后说父母的不好,钱也不多,给父母一个好名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