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工厂未签订劳动合同

进入工厂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该厂负责人说是新开的厂,手续未办齐

1、工厂手续轮历衡不齐招用劳动者的,涉嫌非法用工,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工商局投诉。  

2、如果工厂手续齐全腊做,以手续不齐为理由拒绝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主张未订立劳动合同期间的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因二倍工资不属于劳动报酬,仲裁时效只有一年。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三条对无营业执照或者已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有劳动用工行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并及时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取缔。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扩展资料:  

向劳动监察投诉需要以下材料:  

1、投诉人身份证;  

2、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考勤记录;  

7、其他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济南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劳动保障监察投诉须知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烂谈大网-劳动合同法


  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等。
  
  1、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配胡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当然,没有证据也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只是有败诉的风险;从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

  3、如果请专业人士指点,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梁和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橡卖盯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工厂不给签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开始可以要求双倍工资,满一年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您好,如果单位模昌依法给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并且依法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不必向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如果没有,可向单位主张双倍工资,现实中没有劳动合同,办不了社会保险。这个由劳动自己决定吧,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未与劳动都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最长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但如果劳动都不主张,现实渣樱中也没有人会旦梁扒管。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凯丛虚应当订立书面盯燃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郑闹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