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劳动合同7.1日到期,到现在已经快三个月了,公司即不说续签也不说终止劳动合同,我可以要求终止合...

我的劳动合同7.1日到期,到现在已经快三个月了,公司即不说续签也不说终止劳动合同,我可以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经济赔偿金吗?
  劳动合同期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已经履行完毕。用人单位继续用工,属于新的劳动关系,应当续签合同,现在三个月没有续签合同,你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六)项、《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十)项规定,以用人单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并主张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一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还可以从合同期满继续用工的穗宴第二个月起主张二倍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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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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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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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猜庆银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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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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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差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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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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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他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要求解除合同。你除了可以请求经济补偿金外,还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不想继续待在那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