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法中有没有明确规定一个月中加班不得超过几个小时?还有就是一个月上满三十天班有没有什么补助?还

有就是我想解除劳动合同要怎么做才不会被公司扣钱?如果要维权找哪个部门?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中宴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加班要有加班费卖肆银,并没有直接的雹碧法律规定上满三十天班有补助;
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到时走人即可;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