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契的扣除问题

位于某市区的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2008年度开发建设办公楼一栋,l2月与某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签订一份购销合同,将办公楼销售给该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销售金额共计l200万元。合同载明,外商投资企业向房地产开发公司支付货币资金900万元,另将一块未作任何开发的土地的使用权作价300万元转让给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该办公楼支付的土地价款200万元、拆迁补偿费l00万元、基础设施费5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400万元,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管理费用120万元、销售费用60万元。外商投资企业转让给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土地,原取得使用权时支付的价款200万元,相关税费10万元。

(说明:当地政府确定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8%)

要求: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缴纳的印花税。

(2)计算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办公楼应缴纳的营业税。

(3)计算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办公楼应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4)计算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办公楼的扣除项目金额。

(5)计算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办公楼的增值额。

(6)计算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办公楼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7)计算外商投资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

(8)计算外商投资企业应缴纳的印花税。

(9)计算外商投资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扣除项目金额。

(10)计算外商投资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答案及解析】

(1)房地产开发公司售搂和取得土地使用权均应按照产权转移数据缴纳印花税

房地产开发公司印花税=(1200+300)×0.5‰=0.75(万元)

(2)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办公楼应缴纳的营业税=1200×5%=60(万元)

(3)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60×(7%+3%)=6(万元)

(4)房地产开发公司支付的土地价款200万元可作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扣除;

拆迁补偿费l00万元、基础设施费5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400万元可作为开发成本扣除。
房地产开发费用按照题目给定的8%扣除比例扣除;房地产开发有加计20%的扣除。
扣除项目=(200+100+50+400)×(1+8%+20%)+60+6=1026(万元)

(5)房地产开发公司增值额=1200-1026=174(万元)

(6)房地产开发公司增值率=174/1026=16.96%

土地增值税额=174×30%=52.2(万元)

(7)外商投资企业转让购入的土地使用权的,按照购销差价计算营业税

营业税=(300-200)×5%=5(万元)

(8)外商投资企业买楼卖地印花税=(1200+300)×0.5‰=0.75(万元)

(9)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为(200+10)万元。

转让过程中税金可扣除营业税5万元和印花税(300×0.5‰)万元。
扣除项目=200+10+5+300×0.5‰=215.15(万元)

(10)增值额=300-215.15=84.85(万元)

增值率=84.85 ÷215.15=39.44%
土地增值税=84.85×30%=25.46(万元)。

CPA教材: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契税,应视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中扣除。
那么,上题第(4)问,扣除项目中为什么没有包含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时缴纳的契税200*3%=6万元?扣除项目不应该是1032万元(1026+6)吗?
很是困惑,请哪位高手指点下,多多谢啦!
你仔细看题目,它在设定时就没有考虑到契税的,要不然外商投资企业转让那块土地,怎么会知笑直接给出“相关税费”呢?怎么不叫你自己算下可扣除的契税?而且实践中契搭碧含税慧码税率不一定是3%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