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咨询一个交通事故法律责任有关问题

当事人:甲方
受害方:已方(6岁)
乙方在路边行走,迎面甲方开一辆三轮车,由于超载,速度过快,没来得及刹车,造成乙方当场被压死.(甲方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刹车 鸣喇叭)
经过报警处理,最后下达交通事认定书中,责任双方各一半,请问这种认定合理吗,请懂法律者,谁得责任要大.
责任是否合理还要看现场具体情况梁橡,如果不服可以委托律师找上级交管部门复查。按你茄渣敏说的初步看来,责任可能有问颤枝题。
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