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制造企业授权另一家制造企业投标算联合体吗?

参加政府对2个产品采购,招标文件中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一家制造企业因本身不具备2个产品的生产能力,就获得了另一家企业的项目授权书,以自己的产品外加代理另一个厂的产品参加投标,算联合体投标吗?求解!谢谢!
  一、一家制造企业授权另一家制造企业投标不算联合体。
  联合体投标指的是某承包单位为了承揽不适于自己单独承包的工程项目而与其他单位联仔液旅合,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去投标的行为。《招标投标法》第31条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埋搜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二、联合体的定义解释:
  1、联合体承包的联合各方为法人或者法人之外的其他组织。形式可以是两个以上法人组成的联合体、两个以上非法人组织组成的联合体、或者是法人与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
  2、联合体是一个临时性的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组成联合体的目的是增强投标竞争能力,减少联合体各方因支付巨额履约保证金而产生的资金负担,分散联合体各方的投标风险,弥补有关各方技术力量的相对不足,提高共同承担的项目完工的可靠性。如果属于共同注册并进行长期的经营活动的“合资公司”等法人形式的联合体,则不属于《招标投标法》所称 的联合体。
  3、联合体的组成是“可以组成”,也可以不组成。是否组成联合体由联合体各方自己决定。对此《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第四款也有相应的规定。这说明联合体的组成属于各方自愿的共同的一致的法律行为。
  4、联合体对外“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也就是说,联合体虽然不是一个法人组织,但是对外投标应以所有组成联合体各方的共同的名义进行,不能以其中一个主体或者两个主体(多个主体的情况下)的名义进行,即“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联合体内部之间权利、义务、责任的承担等问题则需要依据联合体各方 订立的合同为依据。
  5、联合体共同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具备一定的条件。比如,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6、联合体共念凳同投标一般适用于大型建设项目和结构复杂的建设项目。对此《建筑法》第 二十七条有类似的规定。
不算 属于一家公司
这个肯定不算联合体投标,而且咱们文件中不是也规定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吗?他们肯定也没有提交联合体磨逗亩协议吧,联合体的初衷是强强联瞎森合优势互补,联合体的双方均需同时具备资质才可以。不知道您的招标文件中规定是否允许代理商和经销商投标,如果他们拿到制造商的授权文件,文件又允许的话那么这家不具备生产资格的公司拿到了制造商的授权,也应该是可以投标的。但看您的描述是本身两个都不具备生产能力,却又以自己的一个产品和另一个拿到授权的产品来投标,这肯定是不行的。但是这家公司是否指此确实不具备这个产品的生产能力和资质您要拿出证据和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