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封杀,应该不会再赔钱了
我也被骗了 一直不给我打 他微信红包被我举报限制了 又被我举报封了15天 我又举报了 一次 被处罚了 好烦啊
兄弟,你的事儿解决没,我也遇到这个问题了。。。
追款啊
哪个网红啊
我也遇到了,解决了吗
投诉啊,或者发视频,点击人多了关注人多了自然就有人处理了,你要留着证据
既然被骗了那也没有办法,只能接受到一次教训,下次不要再给别人骗了
你可以向官方举报,如果有证据更好,没证据不行
水之间,有了抛却城市的浮
网红是通过增加自己网络自媒体(微博、微信)的关注人数,也就是所谓的“粉丝”数成为网红。
它的赚钱方式就是通过在自己的网络自媒体打广告赚钱。
都是是现实没本事的出不了力的, 在网络上当乞丐。 想着怎么设骗局 骗钱 然后网络一帮闲人也是天天在直播间里看
直播的时候会有人给她们刷礼物,还有就是接广告,很多网红多会接一些广告,听过广告来赚钱,之后就是平台可能会有一定的补助吧
通过粉丝打赏,让粉丝给钱,还有接广告
快手是一个传播正能量的平台才对!如果换成是一个、人吃人、人骗人、炒作、什么非专业的乡村混混(网红)请问你觉的有意思吗!无聊至极
只是200是吧?
200已经够少了,我被骗了800
快手网红虽然挣得多,但是缴税仍是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来缴税,即属于工作合同的,按照工资所得来缴税,属于劳务合同的,按劳务所得缴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四)取得境外所得;
(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网红,也是要缴税的,这点毋庸置疑!
一般来说,如果网红跟平台签订了“劳动合同”,就跟公司上班族一样,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不过,大部分网红跟平台签的是“劳务合同”,那就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需要提醒的是,2019年个人所得税改革后,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这四项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按年计税。
所以,网红一个月挣一两千万,那么,一年综合所得收入高达一两亿。
按这个收入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话,税率45%是跑不了的。
毛估估算了一下,网红若年挣一两亿,缴个税就得几千万。
需要注意的是:
1、平台主要负责代扣代缴个税,具体的税款得由网红自己承担。
因此,网红月挣千万,但到手的钱,其实并没有那么多。
2、年入过亿的网红毕竟少数,且缴税达千万级别的更少。
目前,很多网红已经做好了税务筹划工作,例如:注册个人独资企业。
把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转变成了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
以51个税托管云为例,个人独资企业还可以享受“核定征收”,实际税率约0.49%—5.21%,远远低于综合所得的45%,节税80%—90%!
这也是很多明星成立工作室的原因之一,“税负低”。
网络直播的收入应收更高的个人所得税,让他们回归国人正常的收入水平!
快手网红交了保证金,为什么可以正常卖货?那么根据合同网红交了保证金以后和快手平台进了签约,所以可以正常卖货
阿里巴巴上面卖机票,但是
5000元你去报警试试。
举报官方也可以试试。
另外快手网红怎么骗的,你的转账记录是你转的说明不了什么的。
快手网红广告费一般是通过一些经纪公司收取的
如今的快手网红都有经纪人,他们主要做的就是承接各种形式的业务广告,推广费用一般按照视频个数收费,均价为几百元到几万元不等。
推什么的?
你想做推广么,
我是俩百一个视频
官方收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