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不占用车行道、人行道盲道,确保现场道路畅通,并做好现场所有安全工作,场地占用者自行承担经营法律责任;
2、不占用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漏缺念施、消防设施、绿化带、行道树等;
3、大型展销,需提供公安、消防等部门的相关批文;
4、影响交通安全的需提供交警部门的相关批文;
5、在占道活动期间指定保洁人员,确保活动场所卫生清洁。
办理程序
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返困共扮冲场地许可包括申请、受理、初审、复审、审批、决定、办结程序:
1、申请
申请人将相关申请材料递交至县公用事业局窗口。
2、受理
县公用事业局业务室当受理相关材料。
3、初审
县公用事业局业务室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提出初审意见。
4、复审
初审通过后,报分管领导复审。
5、审批
符合条件,提出同意意见,报局长审批。
6、决定
符合法定条件,准予核发《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审批表》。
7、办结
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
十一、办理时限
必须先符合申请条件:
1、不占用车行道、人行道盲道,确保现场道路畅通,并做好现场所有安全工作,场地占用者自行承担经营法律责任;
2、不占用市槐册橡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绿化带、行道树等;
3、承担生活垃圾处置的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单项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检查评比工作,承担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工作;
4、只允许大型购物商场办理该许可证,并且每月占道经营次数不超过2次,节假日期间不办理该业务。
除以上之外,还要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工程建设的合法证明资料及申请报告,向“人民政府城市管理铅旁办公室”,各地部门不同,一般设有“道桥管理处”,向该部门申请,由该部门核发《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证》,并持证向交管局办理。
扩展资料:
占道经营从方式上看,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具有相对固定性的占道经营,如超门店营业,经营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通过占用其经营场所门面以外或附近的公共场所进行的,二是具有相对流动性的占道姿冲经营,如马路市场,其特征直接占用马路、广场等公共场所直接设摊经营。
占道经营从性质上可分为违法性占道经营和合法性占道经营,其判断标准一般看其是否经过法定审批。一般地,通常我们所指的占道经营行为是狭义的违法性占道经营,即经营者没有经过合法审批,随意将商品或经营工具占道买卖的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占道经营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城市道路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