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米,要求及格
济南市2012年中考
体育考试时间及考试项目
一、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在校应届毕业生由学校集体报名,往届生及外地返济的学生于4月7日前到户口所在地
教育(教体)局报名。
考试时间:4月12日-20日。
考试地点:县(市)区教育(教体)局选定。
二、项目、内容
(一)成绩的组成
初中一、二年级及初三年级第一学期体育课成绩(以下简称:初中阶段体斗宏枯育成绩)和《国家学生体质
健康标准》中的测试项目:身体形态(身高、体重)、身体素质(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掷实心球、立定跳远)、运动技能(篮球运球、足球运球、排球垫球选一)。
(二)分 值
满分60分计入初中毕业、学业水平测试总成绩。其中:初中阶段体育成绩占25分,身体形态5分,身体素质25分,运动技能5分。
(三)测试标准与方法
身体形态、身体素质、运绝纤动技能的测试标准与方法均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规定。
(四)成绩计(换)算办法
1.初中阶段体育成绩25分,由各初中学校负责进行换算。换算方法:初中一、二年级及初三年级第一学期共五个学期体育课成绩(百分制)的总和÷5×25%(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
2.身体形态、身体素质和运动技能的测试成绩换算为体育考试成绩的标准如下表:
必测
项目
身高/体重
1000米
(男)
800米
(女)
换空洞算为
体考分数
评
价
标
准
正常体重
3分50秒以内
3分38秒以内
5分
较低体重或超重
3分51秒—4分10秒
3分39秒—3分58秒
4分
营养不良或肥胖
4分11秒—4分35秒
3分59秒—4分23秒
3分
4分36秒—5分25秒
4分24秒—5分00秒
2分
跑完全程
1分
必测
项目
掷实心球(米)
立定跳远(米)
换算为
体考分数
男
女
男
女
评
价
标
准
9.60米以上
7.20米以上
2.41米以上
1.91米以上
10分
9.59米-7.70米
7.19米-6.60米
2.40米-2.21米
1.90米-1.73米
8分
7.69米-5.30米
6.59米-6.00米
2.20米-1.93米
1.72米-1.49米
6分
5.29米-3.00米
5.99米-4.00米
1.92米-1.73米
1.48米-1.33米
4分
2.99米以下
3.99米以下
1.72米以下
1.32米以下
2分
选测
项目
篮球运球(秒)
足球运球(秒)
排球垫球(次)
换算为
体考分数
男
女
男
女
男
女
评
价
标
准
12秒8以内
14秒8以内
9秒4以内
12秒3以内
30 以上
25以上
5
12秒9-15秒8
14秒9-
20秒6
9秒5-11秒6
12秒4-15秒7
29-20
24-16
4
15秒9-20秒8
20秒7-
27秒1
11秒7-14秒1
15秒8-21秒6
19-9
15-9
3
20秒9以上
27秒2以上
14秒2以上
21秒7以上
8以下
8以下
2
未完成测试者
1
注:评分标准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表(中学组)》的标准。身高精确到毫米,体重精确到0.1公斤,1000和800米精确到秒,掷实心球和立定跳远精确到厘米,篮球、足球运球精确到0.1秒,排球垫球精确到整数。
3.体育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以上各项分数合计在55分(含55分)以上计满分60分,50-54.9分计55分,45-49.9分计50分,40-44.9分计45分,35-39.9分计40分,30-34.9分计35分,25—29.9分计30分,20—24.9分计25分,19.9分以下计20分。
未完成全部考试项目者,按照实际考试项目的成绩计算体育考试成绩。
(五)考试的组织和实施
初中体育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负责实施。考试期间,市教育局向各县(市)区选派巡视员。
4月23—25日,统一进行耐久跑测试,由各县(市)区负责组织、考生所在初中学校具体实施。历下、市中、槐荫、天桥、高新和历城区由市教育局组派巡视组监督检查,其他各县(市)自行组织巡视组监督检查测试过程。
历下、市中、槐荫、天桥、高新和历城区享受市区高中学校指标生计划的初中学校的监考人员由市教育局选调。
2012年在历下、市中、槐荫、天桥、高新和历城区享受市区高中学校指标生计划的初中学校的初中体育学业水平考试立定跳远项目上实行电子仪器测试。
初中阶段体育成绩评定由考生所在初中学校负责实施,县(市)区教育(教体)局负责对成绩评定结果予以公示,
(六)成绩的录入和报送
1.成绩录入与分数换算:由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负责录入和换算。
2.报送的内容、时间:
(1)报送地点:济南市教育局中考招生
办公室。
(2)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将本区域内(含直属初中学校)初中学校分学校、分性别建成基础数据库后,以电子表格(EXCEL)的形式于4月7日前上报。4月10日前,由市中招办统一打印考试成绩记录单后,发至各县(市)区。
(3)所有考生的最终成绩均须包括全部项目的原始成绩和换算后的分数,其电子版须按规定格式和内容制作成VCD光盘后,于5月7日前分别以纸质和光盘形式同时报送,严禁发送电子邮件。
3.报送要求:
(1)初中阶段体育成绩评定结果须经学校分管校长、校长和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分管局长、局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按照规定格式以校为单位装订上报。
(2)各县(市)区学校学生的身体形态、身体素质和运动技能测试以及补考成绩,须经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分管科室负责人、分管局长和局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按照规定格式以校为单位装订后,一式三份,按照规定时间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和学校各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