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下可以起诉对方保险诈骗吗?

朋友在外地与一车在高度超车道追尾。当时对方车进行了评估,评估损失费7500左右,对方在评估书上签字,并拿了赔偿金。事后,对方回到其家庭所在城市后,重新找保险公司,要求重新评估,评估了19000+。朋友不想承担如此大额的赔偿费用,请问这种情况下能否起诉对方保险诈骗呢?
不能,首先,诈骗类不是自诉案件,只能提起公诉,所以必须由公安局先立案,你核备只能去公安局报案。其次,诈骗罪的要件是以非法利益为目的,隐瞒真相,虚构事实,对方仅仅是要求重新评估,至于他评估了多少,是否评估损失不当等等,这是民事赔偿纠纷,完全不具备诈骗罪构成要件,可漏铅以走诉讼程序由权威机构认定,但也不可能是犯罪。
另外给你一条改搜毁忠告,想着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是对的,但是普通的民事纠纷,能和解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何必把人往绝路上逼呢?还是善良一点的好,否则很可能将来两败俱伤,民事诉讼,人家也是可以反诉的。
无需,因为你的朋友已经与对方就车损的赔偿达成和解,所以对方在跟你朋友主张更多的车扰模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另外车损并不是由保险公司说了算的,如果走法律程序,历李誉必须由当地法院委托专门的鉴定机构来鉴定。不是保险公司肢段说多少就是多少
不用起诉对方腊肆保险诈骗,只要不理就可以了。既然之前已经评估,且赔偿。那么事情已经了了。即使对方起诉到法院也是不会获支持的。除轮迹轿非对州滑方要求赔偿的项目,是没有调解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