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案例分析题目求解答~

某口岸出口公司CIFLONDON向英商出售一批核桃仁,由于该商品季节性较强,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须于9月底将信用证开到,卖方保证运货船只不得迟于12月2日驶抵目的港。如货轮迟于12月2日抵达目的港,卖方有权取消合同,如货款已收,卖方须将货款退还买方。问这一合同的性质是否属于CIF合同?

回答请简洁一点。。
不属于CIF合同—则大—祥野因为,CIF属于象征性交货,即卖方在规定的交货期内于装运港将货物装上船,即告完成交货义务,而本案例要求谨盯喊有具体的到货时间,因此,该合同不属于CIF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