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收到一张承兑汇票,前面的背书人公司名称都没写,我们也没写,然后转给下家A公司,A公司没有背书直接转给B公司,现B公司要承兑,将我公司名称写错一个字,没法承兑,要我公司向承兑行开份证明,他们还写好证明,要我们盖章。里面写到:“由于我公司
财务操作有误,导致的
经济纠纷由我公司承担”感觉很冤,这章能盖吗
你们在汇票上盖章了么?
按规定来讲,你公司的名字应该是给你公司汇票的企业族银来写的,所以证明需要你的上家汇票企业盖章,而不是你们盖章。
B公司兆兄宴完全尘颤糊涂蛋。
你公司没有盖章,B公司为啥 要写你们公司名称? 一般的承兑汇票 证明中都是这样写的,没事的1